佛山市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扶持资金申报指南发布
最高扶持100万 3月31日前申报
珠江时报讯(记者/洪晓诗)最高扶持100万!记者昨日从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获悉,佛山市发布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扶持资金申报指南,申报项目类别共有17项,申报时间为3月31日前。
根据《佛山市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扶持资金申报指南》,申报项目类别为国家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百强旅行社、工业旅游类;旅游集散中心类;旅游专线或旅游辅助公交类;新建、改扩建旅游厕所类;古村落旅游设施类;特色旅游项目类;旅行社组织游客类;联合旅游卡票类;旅游交流活动类;旅游人才类;民宿开业经营类;星级民宿类;特色民宿类;网络人气民宿类;民宿特色村(片区)类;民宿产业发展类;民宿管家类等17项。
为鼓励旅游企业做强做大,扶持政策将对新增的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4A旅游景区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对通过当年评定性复核的国家5A、4A、3A级旅游景区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资金扶持;对新增的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旅游饭店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对通过当年评定性复核的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饭店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资金扶持;对获得全国“百强旅行社”、广东省“百强旅行社”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
在鼓励发展乡村旅游方面,古村落活化升级后旅游基础设施达到4A级(含4A级)景区以上标准的,采取竞争性分配的方式,每个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资金。本条扶持政策每年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年度拟扶持古村落不超过10个。
同时,扶持政策也鼓励民宿开业经营。对在佛山辖区内开办,并按要求登记且正常经营的民宿,每间房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扶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