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办事“不见面” 社保业务“不断线”
疫情期间南海区社保部门推出多项网上办、智能办服务
珠江时报讯(记者/黄源力实习生/卢娇娇通讯员/何裕滢)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推出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多项网上办、智能办服务。对于无法按时缴纳职工社保的企业可延迟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通过多项不见面办理或延后办理事项,为市民带来高效、贴心、便捷的社保服务。
开通工伤认定绿色通道
为防止人群聚集增加感染风险,保障失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2020年3月1日至10日期间的失业待遇资格验证服务,也就是俗称的签收失业金,在已实现的“i社保”APP及支付宝线上验证的基础上,临时增加短信验证方式。
此外,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信息方面,南海区社保局也做到无缝对接。对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被依法认定为工伤的,社保经办机构收到人社部门传送的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信息后,提供业务办理绿色通道。
感染新冠肺炎的工伤医疗救治不受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限定。对于感染新冠肺炎的工伤职工救治使用符合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住院服务标准,及国家和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和诊疗项目,以及其使用有关住院服务设施的费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此外,疫情期间,佛山市离退休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养老金会按时足额发放。
异地就医享门特待遇
疫情期间,若南海街坊们在外地有疾病需要就医的,南海区医保局同样有便民安排。
对于在疫情期间受疫情影响滞留在湖北省的佛山市参保人(含灵活就业人员),可予以办理临时长驻(住)异地或临时异地就医确认变更手续;对于在疫情期间受疫情影响滞留在湖北省外的已符合享受门特、门慢待遇条件的佛山市参保人(含灵活就业人员),可予以办理临时长驻(住)异地手续。
对于在疫情期间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办理中途参保的居民身份参保人,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从符合参保条件次月起享受待遇(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其在疫情期间的医疗费用核报按《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执行;在疫情期间为方便参保人享受门特待遇,本年度内参保人办理门特定点就医变更次数不受限制。
上述便民安排从广东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之日起生效(以入院日期核定待遇),执行有效期至广东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结束。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
为助企业共渡难关,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南海区税务局以部分中小企业为试点,开启社保费阶段性减免和延缴政策。对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收2020年2月至6月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对大型企业及其他单位、减半征收2020年2月至4月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
用人单位享受减免政策后仍然无力为职工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可延期缴纳,延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办理补缴。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也可同时延期缴纳。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
参保人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单位免、减、延缴的影响。个人缴费部分不享受减免政策,机关事业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不纳入此次减免政策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