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头盔的多了 无牌的少了
西樵持续推进摩电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查处六类严重违法行为
不戴头盔、未悬挂号牌、逆行、超员载人、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这些摩电违规现象在西樵镇内道路和村居大街小巷屡见不鲜,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为了整治交通秩序,营造安全的出行环境,今年5月以来,西樵持续全面排查整治辖区内摩电违规现象,对群众持续强化宣传教育,强力推进摩电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据统计,西樵镇在挂牌期间查处摩托车违法3272宗、电动自行车违法5839宗,共9111宗,在涉摩电交通事故方面同比下降50%。
迅速部署
攻坚摩电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日前,西樵镇召开摩电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专项攻坚会议,剖析现阶段问题及通报摩电整治工作情况,部署下阶段摩电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攻坚工作。西樵镇党委书记关海权强调,要压实村居、学校、市场、商业体、出租屋主、二手房东等多元主体责任,坚决落实对摩电六类严重违法行为实行禁止出入,同时要强化宣传教育及路面执法力度。
会上,西樵镇党委副书记李润来传达了南海区摩电综合整治存在问题分析及《全区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实现“一降、一升、一个不发生”工作目标,强化源头管理、强化违法整治、强化设施建设、强化宣传教育等多举并措,有效规范摩电行驶秩序,遏制摩电交通事故多发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接下来西樵将全面排查整治辖区内摩电工作的短板,全面加快项目建设,强化宣传教育,强力推进摩电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其中将重点查处镇内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未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载人、逆行、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行驶等六类严重违法行为,强化“四个一律”执法要求:对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行驶证、驾驶证的,一律依法拘留;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在驾驶证吊销、暂扣期间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依法拘留;对摩托车逾期未年检的,一律责令限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摩托车逾期未报废的,一律强制报废。
“不管是村居还是城市社区,在出入口要禁止未佩戴安全头盔、未悬挂号牌、超员载人等摩电进出,工业园区内所有厂企及学校、加油站等场所也要严格执行此要求。”李润来表示,各职能部门要发挥相关职能,加强企业员工的宣传引导,并积极引导青年志愿者及妇女的力量参与宣传,强化摩电交通安全的宣传。
坚决执法
常态化打击摩电违法行为
10月以来,由西樵交警中队、西樵派出所、西樵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每天常态化开展对摩电交通违法联合整治工作,形成强大整治声势,集中治理摩电六类重点交通违法、非法营运、乱停乱放等突出问题。
10月27日上午,联合执法队伍在民乐、显岗路段设卡查处交通违法,对过往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未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载人、逆行、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行驶等六类严重违法行为展开查处,并对驾驶员进行释法教育。其中,全天行动共查扣摩电95辆,现场查处摩电其它交通违法62宗,逐步在全镇掀起重拳打击摩电交通违法热潮。
“展开联合查处行动,旨在打击镇内摩电出行违法违规行为,增强摩托车与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和乘客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做好摩电综合整治工作。”西樵交警中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持续重拳打击摩电交通违法,执法人员还通过视频监控、现场检查的方式,多措并举对全镇加油站拒绝为无牌无证、未配备安全头盔、超员载人的摩托车提供加油服务进行监管,并要求加油站对摩电驾驶员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同时,督促镇内摩电销售商家实施“带牌销售”“带保险销售”“带头盔销售”,拒绝为不合规格的摩电维修。
10月27日,西樵交警中队副中队长黄振超带领镇摩电专班到辖区学校、村居、厂企、摩电销售企业等重点领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一一记录,将以督办函的方式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
加强培训
各行各业强化源头管理
随着外卖行业的发展,“外卖小哥”在西樵的大街小巷随处可见,但当外卖员想尽办法“赶时间”“多跑单”,各种危险的违法行为也随之而来。对此,西樵迅速组织对全镇快递物流、外卖送餐行业从业人员开展摩电综合整治。
10月23日上午,西樵交警中队联同西樵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组织对全镇辖区快递物流、外卖送餐行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开展“摩电”综合整治暨交通安全培训会议,解读区、镇“摩电”综合整治有关文件精神,并对参会人员讲解电动自行车相关管理信息,强化外卖、快递从业人员对电动自行车的认知,提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
“无论是快递物流,还是外卖送餐都是为西樵经济发展创造条件,但首要任务是与安全并行。”西樵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冯志刚表示,现时西樵持续全面排查整治辖区内摩电违规现象,各从业人员要谨记“有牌证、戴头盔、靠右行、红灯停、绿灯行”。西樵交警中队副中队长游永汉表示,希望参会人员能够通过此次培训提升自身安全意识。
自开展整治以来,西樵镇多个职能部门组织各行各业的培训,规范行业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落实各项摩电整治措施。
10月27日上午,西樵镇组织了70多家企业到狮山参观学习“华兴模式”。“通过现场参观,我们可以看到华兴玻璃针对摩电管理的严谨细致。”新润成陶瓷有限公司相关工作负责人黎美玉表示,华兴玻璃为员工设置备用头盔、在入口处对员工进行酒精测试等细节的设置值得借鉴学习。“接下来将继续加强摩电整治工作的力度,提高员工厂内外交通安全出行意识,营造良好的出行氛围。”
此外,西樵还通过开展摩电整治劝导志愿服务岗前培训,发挥志愿力量等多措并举强化宣传教育,有效引导市民安全出行,规范摩电行驶秩序。截至目前,西樵镇团委、西樵义工联已招募48名志愿者在镇内重要交通路口开展摩电整治劝导志愿服务。
现今,在江浦路、樵高路等重要路段,随处可看到一些身穿义工服、手持红色小旗的身影,成为路上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平常在路上看到不少摩电穿行在镇内主要道路上,看到他们不遵守交通规则行驶都替他们担心。”作为青年志愿力量,来自七星村的麦丽娴第一次参与交通志愿劝导服务,她表示希望通过自身力量提升街坊驾车安全出行意识。
全面宣传
宣传车走街串巷曝光典型案例
日前,西樵镇摩电整治工作部门向全镇市民发布《西樵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文明出行倡议书》,向机关公职人员发出《关于带头做好摩电整治工作的通知》,以“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为工作延伸,积极引导、督促亲朋好友自觉上牌、戴头盔,倡导大家主动充当摩电交通安全文明使者。
西樵还在城镇主干道、村居重要路段、各学校、楼盘做好户外宣传全覆盖,并利用宣传车深入工业园、村居市场。
目前,西樵镇印发小册子、倡议书、案例传单近30万份,通过公交车站、天桥广告和户外T牌、横额、海报、走字屏幕、LED短视频等形式做好户外宣传,创新媒体曝光典型案例、手机短信、抖音短视频、微信朋友圈等宣传形式,深入厂企、学校开展教育讲座等。
另外,西樵的摩电整治工作逐步向小区、校园推进。其中,西樵镇中小学、幼儿园共61个教学点,每天由各单位组织值日行政、值日老师、家长义工以及保安员约500多人在校门口劝导点值岗,劝导违规骑行摩电的家长。据统计,自10月15日以来,共计推送微信相关报道超127条,宣传覆盖面达49000个家庭,校内外设置宣传横幅标语183条,电子屏滚动播放视频60多条,召开主题班会1700多节,交警送教到校10所。学校幼儿园清理校园内无牌、废弃、闲置不用的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40多辆。
现今,在镇内学校、幼儿园可以看到,所有进出校门的教职工摩电都有牌照及佩戴头盔,校园门口接送学生幼儿的摩电上牌率,佩戴头盔率明显提高,摩电整治工作已初见成效。
相关链接 摩电六类严重违法行为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未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载人、逆行、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行驶
“四个一律”执法要求
●对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行驶证、驾驶证的,一律依法拘留;
●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在驾驶证吊销、暂扣期间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依法拘留;
●对摩托车逾期未年检的,一律责令限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对摩托车逾期未报废的,一律强制报废。
有问有答
Q1:电动自行车如何登记上牌?
目前,西樵镇电动自行车上牌办理网点3个,需要提前预约。
现场上牌需带的资料
1.车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非佛山户籍的新市民还需携带有效期内居住证;
2.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需与身份证姓名一致);3.电动自行车合格证书。
如需代办,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填写委托书。注:现场交验电动自行车。
Q2:没有脚踏的电动自行车怎么办?
按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为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因此,没有脚踏板的电动车不符合注册登记的条件,且不能上路。
电动自行车未经本市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行驶证并悬挂号牌的,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上道路行驶。
Q3:驾驶电动自行车需要考取驾驶证吗?
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政策规定,符合国家标准并取得3C强制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驾驶电动自行车不需要取得驾驶证。
但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随车携带行驶证。申领电子行驶证的,电子行驶证与纸质行驶证具有同等效力。
Q4:购买电动自行车的发票不见了怎么办?
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丢失了车辆发票不能上牌,需要车主本人到电动自行车上牌点办理并作出车辆合法来源声明后,才可核发牌证。
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需和登记上牌车主姓名一样。
Q5:电动自行车能不能载人?
《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明确电动自行车在城市道路不能搭载成年人,可以附载一名身高一点二米以下儿童。在其他道路载人不得超过1人。
Q6:电动自行车应走哪条道?
按照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没有非机动车道时,靠道路的右侧行驶,通行宽度从道路(不含路肩)右侧边缘线算起不得超过1.5米;
非机动车道受阻或没有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可以借用临近机动车道通行,但要注意避让机动车,确保行驶安全。
文/图珠江时报记者陈肖玲通讯员关蕴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