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场所超标排油烟将被追责
西樵全力做好油烟防治工作,切实解决餐饮业油烟污染问题
■西樵城市管理局执法队员联同油烟监测专业人员,对官山城区某餐饮店进行油烟和噪音监测。 通讯员供图
珠江时报讯(记者/何泳谊通讯员/李韵晴)“楼下餐饮店油烟直冲上来楼上,十分难闻,而且噪音也很大。”日前,官山城区某小区业主向西樵城市管理局反映楼下餐饮店油烟污染和噪音问题严重,希望能尽快整改。6月11日下午,西樵城市管理局执法队员联同油烟监测专业人员来到官山城区,对该餐饮店进行油烟和噪音监测,并对之前未安装油烟净化器,被责令整改的餐饮店进行“回头看”。
早前,结合市民投诉黑点,执法队员对镇内的临街餐饮店进行了全面检查,主要对店铺营业时段、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等情况进行摸底排查。
在排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督促餐饮店相关负责人对可立即整改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建立检查记录档案,指导餐饮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自查自纠,消除安全隐患。
据悉,西樵城市管理局建立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餐饮店铺油烟的日常监管,对已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的商家,要求其定期对油烟设备进行清洗及保养;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商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拒不整改的将严查处理,打击油烟扰民和油烟污染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执法部门将依据处罚条例,责令其改正,可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下阶段,西樵城市管理局将继续加强巡查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巡查执法,巩固执法成果,全力做好油烟防治工作,切实解决餐饮业油烟污染问题,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广大市民营造宜居、宜游、宜商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