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山开展民法典学习培训会
线上线下宣传 让民法典深入民心
珠江时报讯(记者/李福云实习生/陈鹏通讯员/何永坤摄影报道)11月10日,狮山镇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培训会,邀请佛山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主任、讲师李利先授课,狮山镇各社会管理处及村(社区)相关人员约100人参加学习。
李利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立法过程、结构特点、新规与亮点等方面作了解读,同时结合案例分析、法定条文解析等方式,详细讲解财产权、人身权、物权等。
“民法典最大亮点是人格权独立成编。”李利先介绍,此外民法典的一大看点是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适当降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特别是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表决门槛,并增加规定紧急情况下使用维修资金的特别程序,突出小区业主自治权利,解决了业委会成立难、业主大会表决难、维修基金使用难三大难题。
“民法典对我们实际工作有很大的启发,我们会尽快让群众了解、熟悉民法典,提高群众知晓率。”狮山镇塘头社区党委委员黄金玉建议,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推广方式,并在《罗村孝德周讯》开设“以案说法”栏目,以多元化方式“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同时发挥党员干部力量,引导和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护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让广大群众真正感受到民法典是保护自身权益的一本“社会生活百科全书”,走进群众心里。
推动实施好民法典,发挥基层干部纽带作用非常重要。针对村(社区)的基层群众,李利先建议,基层干部要当好民法典的宣传者、实践者,可以通过将民法典写入村规民约、编写宣传小册子、挂宣传横幅、文艺晚会等方式,让民法典进入村民的生活。同时还要善于挖掘群众中有影响力的人员进行培训宣讲,以点带面带动更多的群众参与学习,让更多的群众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