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篇——
违规占用安全出口企业被罚款七千元

南海普法

■案例简介
消防执法人员对一栋四层厂房进行检查时发现,在底层经营的制衣企业,长期在该楼的楼梯上堆放生产垃圾,导致楼梯堵塞严重,后来该制衣企业直接把二层的安全出口也锁上了。在第三层经营的制衣企业见状也效仿,在楼梯上堆放生产垃圾。在四层经营的企业觉得反正楼梯不能通行,干脆在四楼的楼梯间内摆放工作台,扩大生产场所面积。
消防大队执法人员立即对这三家企业的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对三家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各处7000元罚款。
■部门说法
南海区普法办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之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为了您和家人及他人的幸福平安,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行动,提高安全意识,自觉抵制占用消防通道行为,为创建平安幸福的生活环境贡献一分力量,共建和谐平安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