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水开展违规霸占公共停车位专项整治行动
霸占公共停车位最高可罚五千元
珠江时报讯(记者/陈志健通讯员/何巨鸿)“在这附近转了两圈都没找到停车位,很多空的停车位上都有雪糕筒和地锁。”在里水和顺市场,市民黄先生看着眼前的路边停车位说。
为有效遏制违规霸占公共停车位行为,近日,里水镇综合行政执法办联合交警部门组织开展违规霸占公共停车位专项整治行动。
此前,经里水镇综合执法办执法队员日常巡查发现,和顺市场一带公共停车位常被商户用雪糕筒、桌椅、垃圾桶、电瓶车等物品进行霸占。该现象屡禁不止,给广大开车出行的市民带来不便。
本次整治行动以宣传教育、耐心疏导、严格管理、文明执法相结合的方式,清理公共停车位内违规堆放的杂物,整治教育违规霸占公共停车位的临街商户。依据《佛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20条第2款、第39条第2款: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设置地锁、地桩等障碍物的,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对个人处10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行动共清理公共停车位32个,暂扣自行车5辆、交通锥7个、石墩2个、凳子2张。
里水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四中队副队长汤东海表示,接下来,里水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将继续与有关部门紧密联动,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占用公共车位的行为。同时,相关部门将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进一步落实店铺“门前三包”等相关工作,努力为广大市民营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执法人员表示,公共停车泊位属公共资源,任何人包括沿街店铺、业主、顾客、其他车主都有权停放车辆,但须遵循先到先停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