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申请调解介入


南海普法
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申请调解介入
■案例简介
2020年7月1日,在李某通讯设备店,陈某以8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部全新苹果11Pro256G手机(官网价格是9999元),李某出具了发票、收据。当天下午,陈某在使用手机时发现异常,致电苹果客服询问后,发现该手机不在质保范围内,属于二手手机。陈某通过在苹果官网输入序列号,查询到该手机早已被人激活使用,且过了质保期。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于是申请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
■部门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本案中,因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遂共同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进行调解。南海区司法局提醒:群众如遇纠纷,可以就近到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镇街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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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珠江时报记者原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