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篇——
法援助力维护罪刑相适应原则

南海普法
蔡某经营无牌士多店期间,为附近的赌场提供扑克牌、赌桌和矿泉水等物品,还为参赌人员带路进入赌场,通过收取台费获利8000多元。经依法调查,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以涉嫌开设赌场罪,将蔡某进行刑事拘留。
南海区法律援助工作室收到蔡某的援助申请后,依法指派律师承办此案。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以犯罪嫌疑人情节轻微,且属初犯、偶犯,向承办派出所递交了法律意见书,并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检察院受理后,对受援人变更强制措施,适用取保候审。公诉机关认定受援人蔡某属于开设赌场的主犯,量刑建议为11个月有期徒刑。承办律师针对犯罪情节和主从犯的认定上,进行了详细辩护。检察院最终变更量刑建议为5个月拘役,并适用缓刑。
通过法援的帮助,上述案件最终的判决结果体现了“罪刑相适应”的根本原则,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受援人通过本次经历也意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受援人及其家属都加强了法律知识的学习。法援之手,在普及法治教育,在传递温暖,为建设法治社会添砖加瓦。
整理/珠江时报记者原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