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主动提示防止浪费多家餐厅被处罚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和坚决遏制餐饮环节食品浪费,着力整治食品浪费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压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大力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社会氛围,丹灶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自3月份起在全镇范围开展了市场监管领域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丹灶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加大对未主动提示适量点餐、误导诱导过量点餐等违法行为执法查处力度,为坚决遏制餐饮环节食品浪费形成警示效应。
3月底至今,丹灶市场监督管理所在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辖区内2家小餐饮店存在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的情况,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请广大餐饮服务经营者、消费者共同参与到制止餐饮浪费、践行绿色消费的行动中来,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良好氛围。
文/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李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