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起以不动产首次登记时间为界,对购房入户规定了时间限制。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开发建设主体利用建设用地建造房屋完成竣工验收后,依法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确认权属。 不动产首次登记的时间查询方法:一是可直接向开发商查询。二是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查询。三是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结合群众申请查询的需求定期将开发商首次登记时间对外公告。 热点问答 问:本人的哥哥准备将房产赠与本人的丈夫,赠与办结流程需要到2019年1月1日后,本人的丈夫是外市户籍,取得不动产证之后拟申请入户。属于《办法》中的哪种情况?时限要求是怎样的? 答:市民需于2018年12月31日前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赠予手续,2019年3月31日前取得不动产证,并于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原购房入户相关规定申请入户(新政过渡期),超过期限的视为自行放弃。 问:本人在南海区购有二手商品房,尚未办理网签和不动产证,将于2019年2月才取得的不动产证,是否还可以按照原购房入户的政策申请入户? 答: 《办法》实施之日(2019年1月1日)前,市民的房屋如未能办理网签和不动产证,则不能按照原购房入户的政策申请入户。 问:本人在购买一套二手房,已办好网签,正在办理不动产证,不动产证于2019年1月1号之后才能取。在取得不动产证后能否仍按原购房入户的政策申请入户? 答:市民需于2019年3月31日前取得不动产证,并于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原购房入户相关规定申请入户(新政过渡期),超过期限的视为自行放弃。 文/珠江时报记者 程虹 通讯员 骆倩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