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部分市民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添一份年味。但是,不少人却忽略了这份年味背后隐藏的危害及其可能带来的伤痛。 根据《佛山市公安局关于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南海区全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除个别点位外,所有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均为非法。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若发现身边有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应及时举报,可拨打110为公安机关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曝光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责任人被拘留 案例1 2018年12月30日,西樵派出所民警在对西樵镇崇北国泰村一个住宅进行检查时,发现刘某某在该住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刘某某后被民警口头传唤至派出所审查,并被治安拘留十日。 案例2 2019年1月4日,丹灶镇安监部门联同丹灶派出所开展巡查执法行动,在联沙市场查处时,发现一家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店铺。执法人员当场收缴了50余箱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已对涉案档主予以行政拘留,并依法对收缴的烟花爆竹进行销毁。 案例3 2019年1月11日, 桂城街道大圩社区安全办工作人员联同社区民警对辖区的杂货店、香烛店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辖区的一家香烛店违规储存少量爆竹,检查组当场对该批爆竹进行依法查扣,并将店铺负责人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实施治安拘留。 ◎危害燃放烟花爆竹“五宗罪” 1 空气污染 烟花爆竹的燃烧是因发生了系列化学反应,其间释放出大量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并产生大量的烟尘颗粒,导致空气中PM10和PM2.5等污染物浓度显著上升,容易形成灰霾,造成空气污染。 2 损害健康 燃放烟花爆竹释放的有害气体对人体各个部位都有损害,尤其是眼睛和呼吸道。燃烧过程中产生的高强度噪音远远超过人的听觉范围和耐受限度,对患有脑血管、心脏病等疾病的人来说危害十分严重。 3 引起火灾 如今城市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等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农村或者山区,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引起山林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4 人力负担 每到春节,街头巷尾堆积的鞭炮碎屑会大大加重环卫工人的工作量。 5 伤人事故 每年春节期间,各地因烟花爆竹燃放伤人的事件层出不穷。 ◎倡议 遵守安全规定 抵制烟花爆竹 南海区人民政府于1月发出《致全区市民的一封信》,呼吁广大市民自觉抵制和积极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绿色的社会环境。希望广大市民共同遵守以下规定: 1 南海区范围内,未经批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 2 外地运输烟花爆竹途经或运达南海区域的,必须持有货物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签发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3 不得随意出租仓库、厂房、房屋给他人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罚。 4 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将被依法没收烟花爆竹及违法所得,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珠江时报记者 杨慧通讯员 罗慧 孔颖恩 林毅明 程骁 刘洁钗 涨知识 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出租方在出租物业时应避免将物业出租给他人存放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否则将面临不少于10万元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