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2014年1月,某市一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某国有土地使用权,约定总投资额为5.6亿,并于次年1月2日前开工,3年内完成竣工。该企业于2014年11月取得施工许可证,随即开始动工建设,但由于资金问题,在投入1亿元后,2015年5月起自行停止建设。2016年8月,市国土资源局对该企业作出处罚,征收土地闲置费3.5亿元。 国土部门说法: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2条,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1/3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中止开发建设满1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认定为闲置土地”。本案的企业虽已动工建设,但投资额1亿元(不包括取得土地的费用)不足总投资额5.6亿的25%,并且自2015年5月起企业因自身问题中止开发建设已满1年以上,因此,该土地应认定为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14条,闲置土地未动工开发满1年的,国土部门将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向土地使用权人征缴土地闲置费。因此,市国土资源局对企业作出征收闲置费3.5亿元的处理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供稿) 信息推送 6月16日至6月18日、6月23日至6月24日,南海区普法办、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将联合举办“珍惜土地资源,建设美丽家园”主题学法大赛,参与答题有机会获得电影票和微信红包。详情请关注“南海普法”微信公众号。 法苑 荒了两年未动工山东一闲置土地被强行收回 山东省被国土部挂牌督办的一宗房地产闲置土地已有初步处理结果,省国土厅公布的信息显示,位于威海的这宗土地超过2年未开发建设,属闲置土地,威海市政府现已发文注销了该宗土地的登记。由于当事人对这一结果不服,在申请行政复议后,该宗土地的去留问题将通过司法诉讼解决。据悉,这可能会成为山东收回闲置土地的第一例。 据了解,为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囤地、炒地行为,去年12月23日,国土资源部通报了全国18宗房地产开发土地闲置情况,督促各地方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进一步落实闲置土地处置有关政策,警示企业根据实际开发能力理性取得土地,及时开发利用。 国土资源部挂牌督办的18宗房地产开发闲置土地分布在北京、上海、浙江、山东、福建、湖南、广西、吉林、宁夏等省市。其中,闲置满一年未满两年的有11宗,闲置满两年的有7宗。由于种种原因,这些土地超出了规定动工期限仍未动工开发建设,构成闲置。 据了解,涉及山东省的闲置用地位于威海市。山东省省国土厅公布的信息显示:该宗土地位于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渤海路南、海滨路西,面积13819平方米,用途为商住用地。该宗土地超过2年未开发建设,属闲置土地。被国土部通报后,该土地的土地登记随即被威海市政府发文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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