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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6月1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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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前消费负债累累男子“私吞”货款 17万

    为追求物质享受,导致多张信用卡欠款,狮山镇官窑一名男子竟侵占自己公司的货款用以偿还债务。此外,该男子还利用职务之便帮顾客刷信用卡套现,赚取“好处费”。最终,男子无力偿还所侵占的货款,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5月11日下午,官窑某超市负责人江先生到官窑派出所报案,称其超市一名员工邓某明利用职务之便侵占货款多达17万元。接报后,民警随即展开调查。经调查,邓某明是该超市的食品部主管,负责超市里食品的管理、送货、买卖等工作,有时会代收客户支付的现金货款。

    2016年9月,一名采购员来到该超市支付货款,负责收款的正是邓某明。在收取了3000元货款后,按照公司规定必须将货款立即交给财务,但邓某明开了收据给对方后,便将货款据为己有。

    此后,尝到甜头的邓某明变本加厉,在随后一年半的时间里侵占了4家客户支付给超市的货款共17万元。直到今年4月,超市总部的财务人员才发现邓某明跟进的客户有很多货款没有进账,继而发现其侵占货款的行为,并发现他还利用职务之便帮顾客刷信用卡套现,赚取“好处费”。

    超市方核实侵占资金明细后,念在邓某明是入职11年的老员工,只将其调至配送中心工作,并敦促其尽快偿还侵占的全部资金。然而,邓某明负债累累,至今还未偿还过任何款项。

    6月7日上午,官窑派出所民警将邓某明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审查。“我开了几张信用卡,还向银行贷款,因为消费过多,还款压力很大。由于我的工作经常会接触到客户支付的货款资金,于是便想到挪用这些资金来还款。”经审讯,嫌疑人邓某明对其侵占超市货款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嫌疑人邓某明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撰文/何万里通讯员 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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