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黄先生名下有一宗国有划拨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由于资金周转需要,黄先生打算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何先生。不过黄先生听说国有划拨建设用地在交易前需补缴土地出让金,那么该出让金有无具体计收标准? 国土部门说法: 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因此,本案黄先生的该宗地交易前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否则不可办理过户手续。同时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计收标准〉的通知》(南府[2011]3 号)规定,划拨国有建设用地(独立宗)按原用途申请补办出让或转让,经批准同意的,按土地市场价格40%计收土地出让金,其中土地市场价格将选取修正后的网格点基准地价和评估价格中的最高价。因此,本案中当事人应按 宗地土地市场价格40%补缴土地出让金,待缴清出让金、完成补办出让业务、缴清税费、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后,黄先生可将该宗地过户至何先生名下。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供稿) 法苑 小区业主苦盼房产证10年反被通知须补交土地出让金 最近几天,合肥包河花园众望小区的居民们都在议论纷纷,入住已10年的小区至今未拿房产证,可最近突然接到通知,要求每户再交五六万才能办理房产证。当初,这些房子是单位“福利房”,家家户户都交了全款,为何如今又突然要交钱呢? 包河花园众望小区只有4栋楼,总共168户。刘先生是其中的一位业主。刘先生反映说,最近几天,小区业主突然接到通知,要求每家每户再交五六万才能办理房产证。“得到这个消息,大家都感到震惊,也都觉得不可理解。我们搬进来已经10年了,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为此不知道跑了多少趟,没想到结果竟然是‘我们还需要再交钱’。” 业主们称,整个小区都是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安徽总队的家属区。2005年前后,小区作为单位集资房(福利房)卖给单位职工。“当年买房时,我们都是全款买的,单位承诺说5年内给我们办理房产证,没想到搬来后都10年了,直到现在也没拿到房产证。”业主陈女士说,现在突然又通知要交五六万,大家都接受不了。 包河区骆岗街道房产证办理办公室的李主任表示,众望小区属于十年前的单位福利房,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当年这一块是政府划拨的地块,土地的使用属性没改变,所以这么多年来房产证一直办不了。”考虑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合肥市也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措施。 “现在土地的使用属性需要改变,交了土地出让金后,大家就可以办房产证了。”李主任说,至于土地出让金,可能会由两个主体来承担,“一个是个人(业主),另一个是经济开发区(政府)。”此外,土地出让金目前并未具体算清楚,且各家各户可能都不一样。“这还需要专门的人进行计算。” 李主任还透露,周边除了众望小区外,还有包河苑广电小区、包河花园前进小区、包河花园园林小区以及包河花园建设小区,“5家小区,共3000多户,这一次都将要交土地出让金,之后办理房产证。” 信息推送: 6月16日至6月18日、6月23日至6月24日,南海区普法办、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将联合举办“珍惜土地资源,建设美丽家园”主题学法大赛,参与答题有机会获得电影票和微信红包。详情请关注“南海普法”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