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南海段)征收土地预公告
南府〔2022〕25号
为顺利实施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南海段)的建设,拟征收该项目所需土地。现将该拟征收土地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狮山镇辖区内(具体位置详见附件)。
二、拟征收面积:本次拟征收土地面积约85.64亩(具体以征地红线为准)。
三、征收目的:用于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南海段)的建设。
四、实施单位:征收工作委托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和狮山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五、有关部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下列事项:
(一)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申请;(二)土地、房屋用途变更;
(三)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申请;(四)土地、房屋的交易和抵押;
(五)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的房屋的续建;
(六)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的工商注册登记、变更;
(七)入户申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高校毕业生户籍回迁、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等原因应当入户的除外。
上述暂停办理事项至签署土地征收协议书当日止。
六、本公告发布之后,由征地实施单位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
七、本公告发布之后,违法建(构)筑物及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抢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或抢栽抢种农作物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不予补偿。
八、本公告公示期自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22日(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附件: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南海段)土地征收范围示意图
(相关附件内容详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网址如下:http://www.nanhai.gov.cn/)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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