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工无证上岗企业被罚 6万元
来源:丹灶有为周报2022年07月07日
珠江时报讯(记者/李阳通讯员/冯敏怡)日前,丹灶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执法人员到某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内有7名人员在从事焊接作业。经进一步核查,这7名特种作业人员均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和未取得相应资格,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法对该企业作出6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等11大类。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复审前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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