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入研发经费可享受扶持
南海普法
■普法案例
2023年,南海区规上企业A公司共投入研发经费520万元,较2022年度增长10%,A公司向税局申报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额400万元,后经核定能享受税收优惠的研发费用是350万元。根据《佛山市南海区科技创新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A公司是否符合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扶持对象?如何计算扶持金额?
■部门说法
南海区科学技术局提醒,根据《佛山市南海区科技创新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第四条“推动研发减负助企发展”要求,A公司还需按时完成企业研发活动统计年报、以及在“南海企业创新管理平台”(https://kjjrd.nanhai.gov.cn/)完成季度研发经费投入摸底填报,才符合扶持条件。
研发经费投入增长扶持金额是以企业在税务部门申报的合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数额作为基数,因此A公司的扶持金额是350万元×3%(3%是扶持比例)=10.5万元。具体申报所需佐证材料以南海区科技局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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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原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