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安居梦 暖百姓心
(上接A01版)【数说十年变化】
十年来,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完善,为百姓安居托底。累计完成投资14.8万亿元,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5900多万套,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1.4亿多群众圆了安居梦。
这十年,住房供应规模持续增加,商品住宅销售面积累计132.34亿平方米,是上一个十年的2.2倍。住房品质逐步提升,新建住房质量更高、配套设施更全、居住环境更加优美。
保障性租赁住房,“让我们没有后顾之忧”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习近平
【故事】
9月27日凌晨两点,孙玉龙忙完一天的工作,骑行大约15分钟回到了上海市松江区有巢国际公寓社区泗泾店的住所。
“住处离我单位很近,不到3公里。”回到家,孙玉龙卸下了一天的疲劳。大学毕业后就到上海打拼的他,目前在一家服务咨询类企业工作。
有巢国际公寓社区泗泾店属于上海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孙玉龙告诉记者,刚工作时,他在公司附近租了一套一室户,月租金3600元,“后来得知上海有专门针对新市民、青年人推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比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便宜至少10%。我就赶紧在网上找,实地考察,一眼看中了现在的房子,月租金不到2600元。”
面积约35平方米,独立卫浴,房间配有电视、沙发、洗衣机、冰箱等生活用品,社区有篮球场、健身房、自习室等配套设施……“社区还有管家服务,下雨天能帮忙关窗收衣服。”孙玉龙说,“这样的居住品质和环境,让我们没有后顾之忧,可以安心拼事业。”
2022年初,上海市发布《上海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不限户籍、不设收入线,只要在上海市合法就业且住房困难的在职人员均可申请。
【数说十年变化】
我国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多主体、多渠道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格局已初步形成。2021年、2022年,全国建设筹集330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可解决近1000万新市民、青年人
的住房困难。此外,公租房运营管理不断加强,实物供给数量显著增加,货币补贴制度不断完善。到2021年底,3800多万困难群众住进了公租房。
农村危房改造,让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
“住房安全有保障主要是让贫困人口不住危房”“南方住房要注重通风,北方住房要注重保暖”——习近平
【故事】
金秋时节,赵世华在院子里晾晒刚从地里掰回来的玉米,他身后的一栋二层小楼,窗明几净。
赵世华是云南省剑川县老君山镇新生村的白族村民。建新房前,一家4口挤在3间低矮的土坯房里,有一间房既是卧室又当厨房,常年屋外下大雨、屋内下小雨。
“这几间老房子是六七十年前建的,实在拿不出钱来重建。”赵世华说。他身体残疾,行动不便,2016年,赵世华家被纳为建档立卡贫困户。
后来,驻村扶贫工作队和村干部多次入户走访,帮助申请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动员村里的壮劳力协助建新房。2019年,赵世华终于搬进安全稳固的新房子。
独立的厨房、水厕、浴室,客厅内液晶电视、茶几、沙发布置妥当,厨房里摆上了电饭锅、电磁炉、冰箱……住进新房,赵世华家的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了。
2015年以来,新生村全村586户,其中307户在政府补助下住进安居房。村里的老人们感慨:“我们赶上了好时候,党的政策好,有机会盖新房,过好日子。”
新生村的变化是近年来云南农村贫困群众“住有所居”的缩影。2012年至2021年,云南省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共解决269.27万户贫困群众住房安全问题,改造后的农房均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的基本要求。
【数说十年变化】
“住房安全有保障”主要是让贫困人口不住危房,通过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动态消除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农村边缘贫困群体的C、D级危房。在脱贫攻坚战中,790万户、2568万贫困群众的危房得到改造,全国2341.6万户、9899万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同步支持1075万户、3500多万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贫困群体改造危房,农村贫困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得到历史性的解决。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