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出台扶持政策促进金属批发业发展
设置梯度奖励标准最高奖励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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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时报讯(记者/李年智通讯员/李伟婵)《佛山市南海区促进金属交易场所及金属批发企业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印发出台。南海区将设专项扶持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金属批发企业、金属交易场所给予扶持奖励,其中,平台最高奖400万元。
《办法》分别以半年、一年为申报期,对南海区金属批发企业、金属交易场所开展扶持奖补工作,对申报期内向税务部门申报销售额达到5亿元的金属批发企业、年度金属销售额达到1000亿元人民币的金属交易场所给予扶持奖励。
《办法》设置梯度奖励标准,鼓励企业扩大销售,做大做强。在金属批发企业方面,对申报期销售额在5亿~50亿元(不含)之间的企业,基础奖励标准为申报期内销售额的0.45‰,若企业申报期内销售额同比增长达7.5%,则提高计算标准至0.55‰;若同比增长达10%,则提高计算标准至0.6‰。对申报期销售额达50亿元的企业,基础奖励标准为申报期内销售额的0.55‰,若企业申报期内销售额同比增长达7.5%,则提高计算标准至0.6‰。
《办法》同时设置梯度封顶金额,对符合上述要求的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含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印花税、城市建设维护税)的80%计算封顶金额。为鼓励企业集聚至有色金属交易场所交易,对场所内交易企业(场所内销售额占企业全部销售额达80%)按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的90%计算封顶金额。为鼓励企业发展为超百亿骨干企业,对申报期内销售额达到50亿元的企业,以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的100%计算封顶金额。
对于金属交易场所,《办法》对年度场内企业金属销售额首次达到一定规模(如1000亿元、3000亿元、5000亿元、8000亿元)的金属交易平台,给予一次性定额奖励(如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400万元),从高不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