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灶深入餐饮食肆开展“环保油”专项整治
@餐饮食肆老板“环保油”易燃易爆勿用
■工作人员详细检查餐饮店后厨,抽检环保油并鉴别其成分。
珠江时报讯(记者/吴玮琛通讯员/冼永燃摄影报道)10月12日,丹灶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联合相关部门组成检查小组,对联沙片区的餐饮食肆开展“环保油”专项整治,经查暂未发现违规使用“环保油”行为。
“环保油”是以醇类(目前南海区查获的环保油主要成分均为甲醇)为主要成分混配的新型燃料,属于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甲类火灾危险物品。甲醇属于2类易燃液体,蒸气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闪点低,挥发腐蚀性高;有毒,吸入一定量的蒸汽就会出现视力模糊、头痛胸闷症状,对人体健康有害。
自8月起,丹灶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成立“环保油”专项整治行动小组,镇应急办、镇经济发展办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开展为期2个月的涉“环保油”专项整治行动,全方位排查整治餐饮场所。
联沙社区与相关部门、单位采取联合执法检查、监督抽查等方式,一旦发现违规商家,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签订《“环保油”整治告知书》,向商家强调使用“环保油”存在的安全隐患,务必要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当天,检查小组深入检查了餐饮店的后厨,要求商家出示相关文件。经查,11家餐饮店均无存在违规使用“环保油”行为。检查小组还对商家进行宣传教育,告知“环保油”属于危险化学品,遇热源和明火易燃烧和爆炸,告诫其今后也不可使用醇基类“环保油”。
某湘菜馆老板田某表示,经过工作人员宣传教育得知“环保油”的危害,所以选择使用植物油燃料,避免安全隐患的同时也减低了使用成本。
检查过程中,镇消防办发现部分餐饮店存在消防设备不齐全、包厢内无烟感器、灭火器过期等情况,要求商家限期完成整改工作。届时,镇消防办将进行“回头看”,确保消防安全问题整改到位。
丹灶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沈景辉表示,将联合镇经济发展办、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消防办等相关部门分批次对全镇餐饮食肆深入排查,坚决防止各类违规储存使用醇基类“环保油”的经营行为,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规范储存和使用的“环保油”现象,应急部门将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0条相关规定,对商家处于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