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佛山市南海区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

南海区社会团体年报业务交流群南海区民非单位年报业务交流群
南海区各社会组织:
为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转变监管方式,强化诚信自律与信用管理,扩大社会监督,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粤民规字〔2019〕3号)要求,现就今年我区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以下简称为“年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报对象
2020年12月31日前在佛山市南海区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均应填报2020年度工作报告。
二、年报时间
填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逾期视为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三、年报方式
(一)材料报送。
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实行网上填报、公开和存档,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我局不出具结论,不在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慈善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及年度工作报告材料中加盖印章。
(二)前置审查。
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应当先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未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的年度工作报告一律退回重报,逾期视为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四、年报内容
(一)年度工作报告。
按照规定表格填写,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登记事项变动及履行登记手续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开展募捐、接受捐赠、提供资助等活动的情况;机构变动和人员聘用等情况;其他情况。
(二)财务会计报告。
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制作财务会计报告。慈善组织和业务主管单位要求开展年度审计的社会组织除提交财务会计报告外,还需提交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
五、年报程序
(一)网上填报。
登录“佛山市南海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fsnh.gdnpo.gov.cn/),输入登录账号(社团:fsnhst+统一信用代码后六位,民非:fsnhmf+统一信用代码后六位)和密码进行登录。登录成功后,点击左侧菜单的“年检/年报/证书”,进入“2020年度报告”入口,按要求和系统提示进行填写。
(二)上传附件。
1.社会组织须下载打印年度工作报告书封面首页的承诺书页面,经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社会组织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2.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需下载打印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页面,在业务主管单位加具意见并盖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三)信息公开。
1.通过“佛山市南海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系统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将分批次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慈善组织应当及时在“慈善中国”网站公布年度工作报告全文。
3.年度工作报告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开。
六、注意事项
(一)社会组织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将按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和《佛山市南海区社会组织异常名录管理办法》规定,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二)社会组织应当对年度工作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效性负责,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社会组织自行承担。
(三)年度工作报告填写,最多撤回更正一次,且最后更正提交的日期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含当天)完成,更正前后的信息同时向社会公开后,不得修改。
七、其他事项
(一)年报业务指导服务。为更好服务社会组织,贯彻落实“年度检查改年度工作报告”的新监管机制制度,区民政局将在社会组织年报工作微信群上传年报培训相关视频,并在微信群提供年报填报指导,原来已经在年报微信群(包括区级社团群、桂城大沥狮山西樵里水九江丹灶社团、桂城大沥片区民非群和狮山里水西樵九江丹灶片区民非群)的社会组织请在群内查看,还没有进群的社会组织请按属性扫码进群。
微信群二维码:
(二)年报咨询。
1.填报指导咨询电话:
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单位开展年报填报指导相关工作。
填报指导电话:0757-22227415。
2.技术咨询电话:020-83341308、87554998。
佛山市南海区民政局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