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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时报数字报 - 南海新闻网
  • 2021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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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A01版:要闻

    • 预计年底投产实现“大国重器”南海造
    • 中国引领2020年全球经济复苏
    • 企业要让员工安心在南海过年
    • 共克时艰 助花农打通销售渠道
    • 高质量做好“三农”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
    • 滨河步道+儿童广场一家大小都能畅玩

    第A02版:丹灶观察

    • 南海携手徐工 抢滩万亿工程机械产业

    第A03版:要闻

    • “金融高地”枝繁叶茂 赋能实体经济

    第A04版:要闻

    • 年花又靓又实惠 快把春天带回家
    • 优质幼儿园“登陆”平沙岛
    • 一碗云吞面 留住“儿时味道”
    • 书写《民法典》共筑法治梦
    • 志愿服务在一线筑牢疫情防控网

    第A05版:体验

    • 日夜水上巡查 守护渔民稳稳的幸福
    • 中华服饰文化鉴赏周文化底蕴浓郁,岭南旗袍选拔赛选手优雅动人

    第A06版:公告

    • 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作废公告

    第A07版:公告

    • 公告

    第A08版:公告

    •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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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8:公告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

(南海区 2020年第七期)

2021年01月18日

佛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1年1月18日

一、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二〇一二年第12号)、《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的有关规定,现公告以下号牌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

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

三、请以下号牌的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尽快补办相关手续。

每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有关详情可前往车管所查询。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咨询电话:86263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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