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各旅行社推出“变更合同、延期出发、延后使用相关费用”等方式应对退改
全力挽回游客损失 尽快恢复正常经营
珠江时报讯(记者/洪晓诗)疫情期间,机票、火车票大面积退票,旅行社组团被全部叫停,旅游业受到的冲击不言而喻。昨日,记者走访获悉,南海各大旅行社推出“变更合同、延期出发、延后使用相关费用”等应对方式,在全力挽回游客损失的同时,也让旅行社能尽快恢复正常经营。
据了解,各大旅行社在春节前两个月就提前斥资订购了多家航空公司的优选机位,以及各大酒店的高级套房以应对春节出游旺季。从1月24日起,旅行团受疫情影响,全部被叫停,导致旅行社损失严重。但南海的旅行社都未放下过手中的工作,积极为客人处理退改问题,尽量减少游客的损失。
“好的航班时间、好的酒店需求量大,因此供应商对我们的条件都相对严格,例如酒店不可以改期,如果收不到我们的订金他们会把房间、机位卖给其他团。”港中旅(佛山)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亮介绍,旅行社是为游客提供旅行产品组合服务的中介桥梁,由于前期团款费用已预付到航空公司、酒店、地接社等资源端,当行程取消时,旅行社需要与资源供应商进行多方协商。此外,按照相关防疫要求,旅行社及供应商仍未完全复工复产,因此办理退款相关事项仍需要时间。
类似的情况比比皆是,南海中旅80%的团款费用都已用于支付交通住宿、地接服务供应商以及景区观光等方面,收到暂停经营团队旅游的通知之后,旅行社一直和顾客沟通,希望通过“变更合同、延期出发、延后使用相关费用”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游客损失。
南海中旅副总经理陈翠华表示,目前,前期支付给供应商的订金还没收回来,为更好地保障游客的权益,旅行社推出了“乐无损”的形式为游客解决合同变更延期的问题。“如果客人接受将其所交的团费换成旅游券,公司会承担旅客相关的损失,旅游券可在一定时间内进行消费。”
根据南海区文广旅体局数据,今年春节期间,南海区各旅行社报告本次受疫情影响的国内及出境团队(产品)2730个,涉及游客23332人次,涉及合同总金额超1.12亿元。《旅游法》专家、广东省伟然律师事务所主任闵令波律师表示,根据现行的《旅游法》,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旅行社并不一定需要退还全款给消费者。“按照《旅游法》67条第二款规定,如果合同解除,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给旅游者。”
南海区旅游协会会长谭海峰表示,希望广大游客能给予旅行社多些处理时间和理解配合,南海区旅游单位也会竭尽全力为游客争取权益,给予最优的解决方案,尽量减少游客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