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篇——
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不超过三年

南海普法

59岁的三哥(化名)一名是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曾吸食毒品长达20多年。他再次被责令强制隔离戒毒后,于2018年6月出所,并被判定为社区康复对象。三哥患有心脏病以及其他病症,需要长期吃药,因吸毒,与家人的关系并不融洽。
帮扶三哥的社工认为,三哥能换一个积极的态度正视自己的疾病,主动就医治疗,有效控制病情,那么他的身体疼痛和情绪低落也将有所好转,更利于他戒毒。对此,社工为三哥制定了个性化帮扶方案,决定先从提高三哥对戒毒康复义务认识下手,其次帮助三哥学习排解情绪的方法,了解就医治疗的好处,对疾病治疗树立正确的认知,更好地预防复吸同时也帮助他寻找改善家庭关系的方法。
南海区普法办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八条:“对于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社区康复参照本法关于社区戒毒的规定实施。”禁毒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大家应该自觉提高防毒能力。
相关链接:
6月11日至6月12日,南海区普法办、南海区司法局联合举办“远离毒品拥抱健康”主题微信学法大赛,参与游戏答题有机会获得微信红包等丰厚奖品,详情可关注“南海普法”微信公众号。整理/珠江时报记者原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