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山新市民 请及时报送居住信息
房东、企业等不报送租客信息将面临罚款

珠江时报讯(记者/李福云通讯员/杨玉美)为保障非本市户籍人口合法权益,加强非本市户籍人口服务管理,8月起,《佛山市非户籍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简称《条例》)已经正式施行。
《条例》对狮山镇广大新市民、出租屋屋主有很大的影响。特别注意的是,居所报送人(房东、企业等)不报送租客信息将面临罚款。
根据《条例》,非本市户籍人口应按照有关规定申报居住登记,提供居所的单位或者个人作为居所报送人,报送非本市户籍人口居住信息。报送时,非本市户籍人口需向居所报送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以及居所地址、类型和入住、搬离时间等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不按规定登记将面临罚款。非本市户籍人口向居所报送人提供虚假个人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五百元罚款;居所报送人虚假报送非本市户籍人口居住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按照虚假报送居住信息人数每人一千元处以罚款;居所为用人单位宿舍,居所报送人未按照规定报送非本市户籍人口居住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未报送人数每人五百元处以罚款。
居住登记如何报送?居所报送人可通过公安机关、服务管理机构提供的信息化自助申报平台,报送非本市户籍人口居住信息,也可以到非本市户籍人口居住地镇(街道)或者村(居)民委员会行政服务窗口办理。
居所报送人报送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居住信息,经受理机构工作人员核实后,录入居住登记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视为非本市户籍人口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申报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
如何报送租客信息呢?出租屋屋主可关注“佛山新市民”微信公众号,按照流程可线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