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山严查非法储存或销售烟花爆竹
抵制烟花爆竹 过个平安春节
珠江时报讯(记者/李福云通讯员/文寸强)临近春节,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有冒头的态势。1月25日,市、区、镇应急管理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对藏身狮山镇群岗社区的一个非法储存爆竹的仓库进行取缔。应急管理部门提醒,市民应自觉抵制和积极举报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
当日下午,根据群众举报,执法人员立即出动,经过两个多小时的严密排查,最终将目标锁定在一间混凝土围墙、简易铁棚盖顶、面积约100平方米的仓库。该仓库旁边就是数十户村民住宅,事故隐患突出,附近村民对自己身边放了这么一个“定时炸弹”表示惊愕。
经执法人员清点,仓库内非法储存各种规格的爆竹共580箱,执法人员将该批爆竹移交公安部门依法销毁处理。但由于现场并未发现仓库负责人,接下来公安机关将继续追查。
狮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要求,临近春节,各部门要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打非”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同时,各村(社区)要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宣传,向当地业主普及法律知识,不得随意出租仓库、厂房、房屋给他人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违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对于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狮山镇将依法没收烟花爆竹及违法所得,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企业单位和个人切勿存在侥幸心理,我们在春节前后将加强烟花爆竹方面的巡查,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绝不留情面。”狮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市民积极行动起来,自觉抵制和积极举报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对举报经查实的给予奖励。
为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储存或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接下来狮山将从加强领导、安全宣传、加强管控三方面入手,全力消除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违规燃放等安全隐患,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节日氛围。
温馨提醒
●未经许可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应急管理部门可以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业主不得随意出租仓库、厂房、房屋给他人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违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市民发现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请积极举报,南海区举报电话:81812345,狮山镇举报电话:8668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