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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时报数字报 - 南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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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法制与生活

出租房发生火灾房东租客谁担责?

2020年11月20日

不少出租房是老旧房屋,存在诸多安全隐患。近几年,全国各地发生了很多出租房火灾案例,电气设备老化、电路短路、燃气泄漏等原因往往容易引发火灾。那么,出租房发生火灾该由房东还是租客担责呢?看完这几个出租房火灾案例解析你就知道了。

案例1 租客负全部责任

李某租住了王先生的房子,租住期间使用大功率电器导致保险丝熔断,此后李某使用铜丝代替保险丝继续使用大功率电器,最后导致火灾发生,大火蔓延至邻居家中,致使家具和家电全部烧毁。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在出

租房居住时应安全用电,以免自己和他人的财产受到损害。但房屋使用人李某用铜丝替换了保险丝,使保险丝无法起保护作用,是导致电线短路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其应对邻居的财产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案例2 租客负主要责任,房东负连带责任

某房东把房子租给别人住,租客租住期间房子着火,火灾导致租客和邻居损失惨重。经查明,失火是由租客烧饭引起,但房东在阳台上堆有大量纸盒等易燃物品,从而加速了火势蔓延,并让邻居的财产受到损失。

经过两审法院最终判决,房东承担20%的过错责任,租客承担80%责任。

案例3 房东负全部责任

刘先生租赁了张先生的房子。在刘先生上班时,家中突发大火,不仅将自己的物品烧坏了,还连累了邻居。

消防部门经过调查后认定,火灾由线路老化引起,法院根据火灾认定书判决房东张先生对火灾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没有约

定在房屋承租期间房屋的检查维修由谁负责,那么可自然视为由房屋出租人,即张先生负责。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出租人应当定期对房屋进行检查维修,使房屋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因没有及时维修房屋而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出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建议:

入住前做好房屋检查

出租房失火造成损失,房东、租客都有责任,但房东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有消防安全职责。

作为房东,在租房子给承租人前,必须对出租房屋内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日常管理,如果出租房屋要改变使用功能和结构,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消除或者通知承租人消除。

作为租客,要安全使用房屋,发现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消除。为避免纠纷,租赁双方可以在租房合同中写明双方的责任,入住前仔细检查相关设施的安全,做好交接。此外,电动车停放及充电的方式要得当。

电动车充电和停放的正确方式

1、电动车应当在小区集中充电桩处充电,充完电应及时拔掉插头;

2、不可在车棚里随便拉电线充电,一定要用固定的插座,一座一充,不可飞线充电;

3、电动车白天或入睡前充电完毕。充电时间切勿过长,连续充电超过12小时,或充电器不合格,很容易导致短路并出现火花;

4、电动车放置区域(房间)与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之间应采用实体墙完全分隔,周围不要放可燃物。切记,电动车千万不要在楼道内、自家客厅、楼梯间、建筑首层停放和充电。

文/珠江时报记者林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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