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篇——
如何查阅知青档案?
南海普法
■案情回顾
2017年10月,市民麦先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南海区档案馆查询其1975年在小塘公社林场上山下乡的知青档案。区档案馆为麦先生提供并复印了四份档案,为其办理退休手续提供了相关依据。
■部门说法
根据《广东省档案条例》第七条规定,省、市、县、区设置综合档案馆,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本行政区域内依法需要进馆保存的多种门类的档案和已公开的现行文件,并向社会提供利用。
南海区档案馆保存有4000余条知青档案,查阅本人知青档案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馆查阅;代办查阅知青档案,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与需查阅者身份证原件可以查阅。
南海区档案馆提醒,档案全面记录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它与每个人和每个组织密切相关。《档案法》是从事档案事务的行为准则;是公民维护档案权利、履行
档案义务的法律保障。档案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经验得以总结、规律得以认识、历史得以延续,各项事业得以发展,都离不开档案。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档案法1988年1月1日施行以来的首次修订,有助于进一步发挥档案和档案工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作用,为新时代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相关链接
6月9日~6月12日,南海区普法办、南海区档案馆联合举办“档案法知识竞赛”活动,参与游戏答题有机会获得微信红包等丰厚奖品,详情可关注“南海普法”微信公众号。
整理/珠江时报记者原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