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存室藏烟花爆竹 事主被行拘
珠江时报讯(见习记者/杨世聪)清明节前后,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开展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查处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和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4月1日,大沥派出所民警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某市场一商铺有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经追踪,民警在南海大沥体育路某储存室内查处了一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窝点,经清点共有烟花爆竹70余箱,现场抓获涉案嫌疑人黄某。
询问下,黄某称这70余箱烟花爆竹自今年2月份起就一直存放于该储存室。“你没有储存危险物质许可证,储存室内也没有配备灭火器,如果发生火情,后果不堪设想。”检查民警对黄某作出严厉批评。
目前,黄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收缴的70余箱烟花爆竹已移交安监部门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无独有偶,3月31日,小塘派出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某广场两间香烛店存在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违法行为,当场收缴烟花爆竹一批,并将店主易某、曹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目前,两名店主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两日。
除了严厉查处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南海公安分局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也严惩不贷。里水派出所治安中队民警在某公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期间,制止了一名正准备燃放烟花爆竹的男子,并对其处以行政罚款100元。
据统计,截至4月2日,南海公安分局共查处了7宗非法储存、经营和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共收缴各类烟花爆竹80余箱,抓获嫌疑人7人,其中4人被处以行政拘留、3人被处以罚款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应理解支持和配合我市在疫情防控期间关于清明祭扫活动的安全措施,避免聚集,做到文明绿色祭扫,共同维护节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