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沥两业主自拆违建
珠江时报讯(记者/周钊泷通讯员/刘晓科梁敬辉严嘉杰)近日,大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太平大道73号及北侧厂房、德明大厦C座进行回访调查,确认当事人已按约定自行拆违,拆违面积合计约804.5平方米。
早前,大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市民投诉称,德明大厦C座3楼E房业主疑似在楼顶违规搭建雨棚,面积约4.5平方米。接报后,执法人员现场调查确认,该建筑物属于“擅自在建筑物楼顶、退层平台、住宅底层院内以及配建的停车场地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六)项规定,属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情形的,责令拆除恢复原貌。
此外,太平大道73号及北侧厂房也存在违建,面积约800平方米。经执法人员多次约谈业主劝说自行拆违,表明若不自行拆违将强制拆除,当事人最终妥协落实。
大沥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副主任关天爵表示,接下来,执法人员将一如既往排查辖区违建行为,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坚决遏制新增违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