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行为涉嫌违法已被重罚
南海对多名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者进行处罚,警方呼吁市民积极配合共同抗“疫”
拒不配合居家隔离者被罚。
进行体温检测及信息登记,拒不配合检查,行政拘留10日!
从疫情发生地返回南海,违反居家医学观察规定,不听劝阻执意外出,罚款200元,并送至指定隔离点隔离!
拒绝粘贴佩戴口罩的告示标语,还默许客人不戴口罩进店,罚款200元!
药店将口罩大幅涨价,涉嫌哄抬物价,立案处理!
当前,全国上下一心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但仍有人枉顾法律规定,不配合防疫工作。日前,南海公安等相关部门已对多名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市民进行处罚。
1月29日至2月3日,涉及各类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警情,南海公安已立行政案件9宗,刑事案件7宗。
疫情防控,关乎你我。南海警方呼吁,请广大市民主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警方表示,对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根据其违法情节严重程度,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造成疫情传播,导致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案例 1
拒不配合体温检测还打伤人行政拘留10日
2月3日,大沥黄岐六联社区工作人员在北一新村路口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及信息登记时,女子余某拒不配合检查,且将身份证藏于包中不愿示明身份。
工作人员陈先生耐心劝导,没想到余某态度恶劣,踢踹陈先生左脸,导致陈先生头部倒地,脸部和身体多处受伤。
接报后,南海公安分局黄岐派出所民警立即到场处置,并将余某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经审讯,余某对其故意伤害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余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
案例 2
不配合居家医学观察外出罚款并送去隔离
1月27日,梅某自疫情发生地返回南海盐步。社区工作人员要求其居家医学观察14天。然而,在此期间,梅某却不顾工作人员劝阻,先后四次执意离开暂住地外出买菜、购物。
盐步派出所民警在疫情防控排查工作中发现这一情况,迅速进行处置,最终梅某因拒不执行政府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公安机关处以200元行政罚款,并被送至政府指定隔离点进行隔离。
案例 3
拒不配合信息登记罚款或行政拘留
在桂城,也有两名市民因拒不配合工作人员信息登记工作,被公安机关开出“罚单”。
2月2日上午,家住桂城某小区的吕某带朋友进入小区岗亭时,拒不按照小区管理规定进行信息登记并测量体温,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罚款200元。
无独有偶,2月3日,桂城某数码城员工关某驾驶车辆进入该数码城时,因不配合登记信息并辱骂保安,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罚款200元。
因同一原因收到“罚单”的还有罗村的程某。2月4日凌晨,在外面喝了酒的程某走到罗村联星田邓村村口防疫检查站时,拒不配合工作人员登记个人身份信息及检测体温,执意闯入村内,推搡中还将工作人员的体温计摔坏,最终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
案例 4
默许客人不戴口罩进店罚款200元
近日,大沥黄岐一店铺负责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屡次拒绝粘贴佩戴口罩的告示标语,并默许市民在未佩戴口罩的情况下进店消费,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200元行政罚款。
2月1日,南海公安分局黄岐派出所民警在路面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时发现,一店铺未按规定粘贴佩戴口罩告示标语,且店里还有客人未戴口罩,存在疫情传播风险,便对店铺负责人张某进行劝导,要求其粘贴好告示标语。
2月2日晚上,民警再次来到该店,发现店主依然没按要求落实。民警随即严肃教育了张某,并现场督促其粘贴好告示标语。
目前,该店负责人张某因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被公安机关处以200元的行政罚款。
案例 5
口罩大幅涨价?立案处理!
疫情来袭,防疫物资的供应成了关键,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也加强了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疫用品及粮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价格监管。
1月21日下午,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称佛山市某某连锁有限公司第十三分店以升价40%到560%的幅度销售“洁之源”“保为康”“医麦德”三个品牌的口罩。
接到举报后,该局迅速派出执法人员对该药店进行核查,经查实该药店确实存在对口罩大幅涨价、涉嫌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
因处置及时有力,此案件被国家总局列为全国首批涉疫的五个典型案例之一。
撰文文//程程虹虹 供供稿稿//供供图图南南公公宣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