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篇——
印花税法实施后部分税目税率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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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普法
今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颁布施行。有市民询问,该法实施后会有哪些变化?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实施后,部分税目的税率降低了。一是原加工承揽合同更名为承揽合同,税率从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三;二是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调整为建设工程合同,税率为万分之三;三是原货物运输合同更名为运输合同,税率从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三;四是对产权转移书据税目进行了细化,产权转移书据中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税率从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三;五是将营业账簿现行优惠税率确定为法定税率,税率从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二点五。
在惠民惠企方面,社保费缓缴政策有新举措。在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的基础上,社保费缓缴政策扩大实施范围扩大到汽车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等17个困难行业和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中小微企业等用人单位。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申请缓缴,详情可关注“佛山税务”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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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至31日,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南海区财政局、南海区普法办主办,南海区会计学会协办微信学法大赛活动,参与游戏答题有机会获得微信红包等丰厚奖品,详情可关注“南海普法”微信公众号。
整理/珠江时报记者原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