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南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南海公证处发布区退役军人公证服务“十条措施”。 一、专窗服务。公证处设置优先服务窗口,张贴优先服务标识。 二、优先服务。公证处开通绿色通道,退役军人在公证处办理公证,享受优先办证服务。 三、在家门口服务。退役军人比较多的社区,由社区公证信息联络员定期收集办证需求,公证处提供“公证入社区”活动,让退役军人在家门口享受公证服务。 四、上门服务。公证处对年满七十周岁或者行动不便的退役军人办公证提供上门服务。 五、建立常态互动工作机制。公证处与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立对口服务关系,通过上门调研、组织交流活动、畅通信息交流和情况反馈渠道等措施,及时掌握退役军人公证法律服务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公证法律服务。 六、费用酌情减免。经济困难且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退役军人办公证,公证处酌情减免公证费。 七、开通绿色继承服务。退役军人身故,其家属办理继承公证,公证处提供绿色继承公证服务,免除其家属跑证明的劳累。 八、支持退役军人创新创业。退役军人创业,公证处可担任其公证法律顾问,定期开展公证法律宣传和咨询、企业法律实务讲座培训、办证送证、巡回公证等活动。 九、保障退役军人依法经营企业。退役军人经营企业,公证机构通过办理出资(投资)协议、股权转让、拍卖、送达等事项,为退役军人企业的物权、债权和股权安全提供法治保障;通过为退役军人办理因职务行为所需的财产担保、授权委托、保证、声明等公证事项,保障正确履行职务的合法权益。 十、保护退役军人知识产权。公证处围绕退役军人及其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设立、运用流转、权利救济、纠纷解决、域外保护等环节,通过保全证据等方式实现对其企业创新产品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的有效保护。 整理/珠江时报记者 柯凌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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