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组织部门确定隶属关系。 案例导学 村党委有权批准成立下属党支部吗? 案例:南海区某村属地企业目前有正式党员10人,为加强党员管理,规范党组织的设置,计划成立党支部,因此向企业所在地的村党委提出成立党支部的申请。村党委接到该企业提出的申请后,村党委书记认为该村党委是基层党委可以作出批准成立党组织的决定,随之召开村党委会讨论研究后,作出批准该企业成立党支部的决定。请问该村党委这样做正确吗? 问题答疑: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六条“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七条“村及以下成立或者撤销党组织,必须经乡镇党委或者以上党组织批准”的规定,案例中该村党委的做法是不正确的。该村党委应该在收到该企业成立党支部的申请后,经村党委会审查后,报所在镇(街道)党(工)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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