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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4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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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扫黑除恶治乱深化  “平安细胞”建设

 

    南海区坚持扫黑、除恶、治乱、打伞,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以 “平安细胞”建设提升综合治理,防范黑恶乱问题。今年7月,南海区印发了《南海区2018年度“平安细胞”建设工作方案》,推动“平安细胞”建设迈上新台阶。目前,全区15个领域的“平安细胞”建设与扫黑除恶、行业“治乱”紧密结合,确定“平安细胞”示范点30个,镇街“全科”示范村居12个。重点建设“平安村居”“平安校园”“平安企业”“平安医院”“平安家庭”“平安交通”“平安餐饮”这7项与群众最密切相关的“平安细胞”,以点带面,推动“平安细胞”提质增效,治安环境持续改善,有效防范和打击涉黑恶乱问题。 

    案例

    团伙以非法手段追债  构成寻衅滋事罪

    2017年6月23日,张某伙同他人将被害人彭某、焦某带到大沥镇某会所,要求彭某、焦某还清债务才能离开。同月26日,民警接到报警后前往解救彭某、焦某,抓获张某等人,并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日。

    同年11月,张某、罗某等人接受他人委托,向被害人庞某追债,在庞某的小汽车上偷偷安装GPS追踪器,以了解其行踪。同月23日,张某等人到大沥镇某纺织城,拦截庞某并向其追债,不让其开车离开;12月4日,张某等人到狮山镇某社区一路拦截庞某并向其追债,不让其开车离开。

    2018年2月,张某、罗某等人接受他人委托,向吴某追债。到大沥镇某社区骚扰吴某的哥哥吴某某,通过手机信息等方式威胁吴某某不还钱就搞到其家鸡犬不宁,又发传单图片(含侮辱其为过街老鼠等内容)给吴某某,在其村撒传单。

    经侦查,2018年3月8日,民警在大沥镇、狮山镇分别抓获张某、罗某,扣押手机、匕首、伸缩棍、GPS追踪器、喷射防卫器、催泪喷射器等物。 

    张某、罗某伙同他人,组成团伙从事追债活动,在接到追债委托后,多次拦截、恐吓他人,影响债务人的工作、生活秩序,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南海区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判处罗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为涉黑团伙请托事项提供帮助  刘某被依法查处

    2018年3月,南海公安机关捣毁了西樵“樵兴社”涉黑团伙,抓获李某根等65名犯罪嫌疑人,起获枪支4支、管制刀具20把、涉案车辆23辆、手机50台、电脑4台,冻结涉案资金380万元、金银首饰及账本、单据等一大批,破获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案件。

    同时,通过深挖彻查,查处了案件背后的公职人员失职失责及腐败问题。经查,2017年10月,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监所管理大队一中队原指导员刘某利用监所管理的工作便利,为“樵兴社”涉黑团伙主要人员李某根的请托事项提供帮忙,收受李某根送的感谢费共2.5万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11.2万元。目前,刘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下一步,南海区将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的工作目标,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关键点,以基层组织建设为着力点,全力以赴、攻坚克难,进一步推动专项斗争持续深入、不断实现新突破。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十不准

    一不准不上平台交易;

    二不准不按规定履行民主表决程序;

    三不准以村民自治为借口不上平台交易;

    四不准对标的金额、面积、期限等进行分拆交易;

    五不准在交易中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资料;

    六不准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签订合同;

    七不准中标后私下另签合同;

    八不准弄虚作假、胁迫恐吓、围标串标、行贿受贿;

    九不准扰乱交易秩序;

    十不准有影响资产公开、公平、公正交易的行为。

    强买强卖收保护费?请向工商举报!

    举报线索范围: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部门呼吁:请广大人民群众行动起来,积极举报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对举报线索及举报人信息,相关部门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文/珠江时报记者 程虹通讯员 朗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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