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通知,决定于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是一次对我国国情国力的详细大普查,是摸清经济“家底”的重要方式,对于经济普查,你需要知道哪些?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问题 1 经济普查查谁? 答:列入普查的对象是在南海区境内从事第二产业、 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三百六十行,行行都要普查到。 问题 2 经济普查查什么? 答: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和相关信息。主要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问题 3 普查信息如何保密? 答: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因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问题 4 普查对象有哪些法律义务? 答:普查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3部法律法规保驾护航,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普查数据。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上述违法行为之一的,可能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有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问题 5 经济普查何时开始? 答: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是2018年年度资料。 普查工作的时间节点为:2018年3月至8月做普查准备;8月至11月底完成清查摸底。2019年1月~3月开展普查登记,4月~12月完成数据审核。2020年年底前完成普查数据发布、普查资料开发与研究、普查总结等工作。 整理/珠江时报记者 李年智 资料由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统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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