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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1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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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留个心眼,当心“以租代售”
南海普法
南海消委会

    ■案情回顾

    卢先生于2018年1月9日到某商家处拟购买汽车并支付了3000元,后才了解到该商家是以“以租代购”的方式销售车辆,购买后车辆是登记在商家名下,故马上提出退款要求。卢先生自行与商家协商不成,其后向有关部门投诉要求商家退回3000元定金。1月29日,经南海区消委会调解后,商家如数将定金退还给卢先生。

    ■部门说法

    随着消费者水平提高,消费者购买汽车的需求也随之上升,伴随着产生的就是消费过程中的“陷阱”也越来越多。南海区消委会提醒各位市民,购车消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消费者切勿仅听信销售人员的承诺,缴纳款项时必须要求商家出具盖有公章的消费单据,并确认单据上注明所交款项的属性如定金、订金或诚意金等。

    2、消费者在与商家签订任何合同时,切记务必仔细阅读合同条款,重点了解合同中购买车辆的模式,了解清楚“以租代售”模式的具体内容,车辆最终归属权等问题。在购买过程中就合同条款以外与商家达成一致的其他要求,应登记在合同内容内或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以免出现纠纷时无法举证。

    3、在购车消费过程中,在贷款方面,消费者要擦亮眼睛慎防“陷阱”,避免在条件不清晰的贷款合同或协议上签字,务必了解清楚贷款内容,例如还款期限、利息和相关违约责任等。另外由于近年办理贷款途径的多样化,很多网络平台均可通过手机办理相应的贷款业务,消费者要提高警惕,切勿将手机随便给销售人员进行操作,以免跌进消费“陷阱”。

    信息推送

    2019年3月15日至17日,南海区普法办、南海区消委会将联合举办“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南狮勇闯天涯学法游戏大赛,参与游戏答题有机会获得华为平板电脑、微信红包、电影票等丰厚奖品,详情可关注“南海普法”“南海消委会”微信公众号。

    ■法苑

    贷款买车“陷阱”多多留心眼防诈骗

    ●陷阱1:以假乱真

    很多人对汽车不是很熟悉,甚至有些消费者对汽车缺乏基本知识,对车型的选择和购买没有很好的了解。这使得不良汽车经销商很容易盈利,并将入门级汽车作为奢侈品出售。因此,在购车时选择一个规模大、形式正规的交易市场是非常重要的。

    ●陷阱2:提价

    当手续完成后可以取车时,汽车经销商提出了要求,由于种种原因,消费者必须先在原车上支付一定数额的钱,才能取车。

    ●陷阱3:利用合同欺骗消费者

    合同中很可能隐藏“陷阱”,消费者如果不仔细审查,很可能会“中招”,如合同上标注的还款方式是“等息还款”,但消费者在银行打印的个人汽车贷款明细是“本息增加、降息”的方式。

    ●陷阱4:零利率购车

    经常有各种各样的汽车经销商打着“零利率”贷款的旗号吸引购车者的注意。但贷款有额外的费用,如汽车的百分之几,是不会写在促销广告中的。

    ●陷阱5:一元车险

    一元汽车保险听起来很划算。虽然它包括了汽车盗窃和第三方保险等福利,但实际上需要与购买其他商业保险一起,再加上其他乱七八糟的成本,这实际上会花费更多钱。

    ●陷阱6:特殊汽车和直销汽车

    这类车很大概率会出现非准新车或库存车,所以要留意这种情况。

    ●陷阱7:签署空白合同

    一些汽车商会欺骗消费者签订空白合同。当消费者从经销商那里购买汽车时,经销商首先口头承诺会这样做,然后让消费者签署空白合同。然而,在消费贷款程序完成后,消费者看到了信贷合同,发现贷款金额与先前承诺的价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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