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绿色家园,建设美丽狮山。2019年,狮山镇全力推进实施重点治水项目,投入13.7亿元,推进 206个治水项目,重点攻坚罗村片区水环境治理。其中王芝涌预计投入约2.5亿元,计划实施截污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提标、生态修复、河涌清淤等13项水环境治理项目。 同时,狮山镇加大力度查处偷排倒排厂企,2018年全年,在各部门通力合作下,狮山镇罗村社会管理处已成功破获7宗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 案例一 废水直排王芝涌 3名工人被刑拘 狮山镇下柏社区工业园某五金表面处理加工厂因没有配套废水处理装置,废水直接排放到王芝涌,该工厂被依法关停,而涉事的严某、张某等3名工人,触犯污染环境罪,付出了5个月拘役及3000元罚金的代价。 据了解,从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该厂负责人雷某为谋取非法利益,租用罗村下柏工业区某商铺作为电解加工工厂,在明知该商铺不能办理工商执照及环保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雇用被告人严某等3人,在该工厂内进行金属的电解加工,每天下班后将电解过程产生的废水直接排放到工厂的地面上,汇集后直接流入市政下水道。 “在日常巡查时,发现河涌水质异常,沿着污水排放通道一路摸排,经过执法人员近一星期的摸排和蹲点,最终锁定该厂,并收集到犯罪证据。”南海区环境保护局狮山分局执法人员介绍,2018年3月30日晚上,执法人员马上与罗村派出所民警及下柏社区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相关人员迅速到场并采取相应措施,现场控制该厂严某等3名员工。随后,南海区环境保护局狮山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厂进行查处。 经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报告((南)环境监测S“水”字(2018)第033001号)显示,该厂排放的工业废水中,总铬浓度为574mg/L,总镍浓度为182mg/L,总铜浓度为33.4mg/L,分别超出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规定的1147倍、1819倍和110倍。 证据确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严某等3人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目前,严某等3人已经刑满释放,厂主雷某则仍在追逃中。 案件二 重金属超标废水直排 3名涉事人自首 狮山镇罗村芦塘工业区华英路的某网架厂,因未配套废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市政下水道管网排入王芝涌。该厂的负责人敬某及两名员工杨某、董某因其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被判处8-10个月有期徒刑及罚金,该工厂被依法关停。 据了解,2018年1月,敬某租用狮山镇罗村芦塘工业区英华路某商铺,雇佣被告人杨某、董某进行电解加工生产,主要从事不锈钢碗架表面处理。该厂两班倒工作,其中杨某负责对金属进行电解操作,董某负责将电解后的金属进行水洗,水洗后产生的污水积存在水槽中,后向地面排放,再经暗管排出厂外,经市政下水道管网进入河涌。 “犯罪手段很高明、狡猾,而且具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南海区环境保护局狮山分局执法人员介绍,接到群众举报后,经过工作人员一段时间的摸排,最终确定污水是从该厂排出。为了取证,南海区环境保护局狮山分局执法人员轮流蹲点,于2018年3月30日,成功控制该厂敬某等3人,并对该厂进行查处。 南海区环境保护局狮山分局执法人员介绍,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发现表面处理过程有废水产生,废水经车间地面汇入一条沟,沟的一端连接一条白色地下管,最终由该白色地下管排出厂外。执法人员在该白色地下管排放口取水样并委托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监测站进行检测。经检测,发现重金属含量严重超标,总铬114mg/L(超标75倍)、六价铬6.84mg/L(超标12.7倍)、总镍38.8mg/L(超标37.8倍),公安机关当日将敬某等3人抓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8条【污染环境罪】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敬某、杨某、董某犯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处徒刑十个月、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与三千元。但由于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行为,依法可从轻处罚,敬某等3人均得到缓刑。 执法声音 在这几宗案件的处理中,工人的法律意识普遍比较淡薄,不清楚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的后果。一人有了‘案底’,付出的代价是很大的。除了自己找工作难之外,对家人,尤其是孩子的影响非常大。例如孩子的入户、升学,甚至对子女的入党、入职都会带来的负面影响。 狮山镇将对此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绝不姑息,希望广大经营者和员工一定要学法知法、遵纪守法,切勿以身试法。 同时狮山镇各村居及房东在出租厂房时,问明行业及生产产品是否合法,并定期对出租的厂房进行巡查,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案件的发生。 撰文/李福云图片由执法部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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