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警部门新增建设(第7期)或调整了一批电子监控设备,进一步实现对路段的远程、自动、实时的交通监控,对机动车在相关路段违法停放;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逆向行驶;超过规定时速行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等所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依法采集和固定证据,并作为交通违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增(及调整)的电子监控设备将于2018年12月1日开始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执法取证。,注意路面、路段的交通标志标线,遵章行驶,有序停放。 整理/何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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