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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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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玩团不“纯玩”!当心遇上消费诈骗

    南海普法

    南海红盾

    ■案情回顾

    消费者金先生在网上看到某知名旅行社港澳三日游宣传,金先生报名参加了价值788元的港澳三日游套餐,并与该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合同中明确该团为纯玩团,无任何购物安排。到达香港后,金先生发现旅游团的实际情况与合同约定明显不符,如乘坐的是破旧中巴车,而非合同约定的旅游大巴车。导游更是无视纯玩团的合同承诺,将一行人带至珠宝店,强制购物。无奈之下,金先生被迫购买了最低价的所谓14K金项链,花费2473元人民币。金先生认为旅行社的行为对其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遂投诉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部门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

    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另第

    四十一条规定:“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法苑

    不买东西不让走 纯玩团暗藏消费陷阱

    据报道,广州消费者汪先生为接待从东北来广州的嫂子,夫妻俩通过海报上的广告联系了一家旅行社。该旅行社工作人员晚上12时登门带来了协议,汪先生没有细看协议内容,但从海报广告中,他得知对方公司推出了一个“港澳三天精华游”的旅游套餐。

    这个套餐下有两个选择,一个是380元的豪华团,还有一个是680元的纯玩团。汪先生选择了后者。6月28日,一行三人踏上了旅途,没想到这个纯玩团的背后竟然暗藏了消费陷阱,因为到了香港后的第二天,汪先生一行人就被带去购物了。

    购物过程中,导游还对游客们说“不买不让走”。对此,汪先生还注意到商店的门被关上,而且门口还有人把守。由于一行游客都以为就只是纯玩,根本没想到会碰上这种事,所以像汪先生一开始是执意不购物。

    后来有人跟他好好说话,他就买了一个1000多元的小吊坠,心想算了。同行的还有郝先生,是这个团中两个没有消费中的一个。由于他没有消费,该团在彩金店中停留了接近4个小时。郝先生表示,“我脾气比较倔,我跟他们说,我知道你们这当中的利益,但别让我买。”

    最后,郝先生统计梳理了行程规划,本来预计能游玩25个景点,但实际上只去了16个景点。此外,汪先生在报团的时候,刻意没有挑选380元的“豪华套餐”,而是挑了更贵的“纯玩团”。但旅游过程中,他向团里其他游客了解到,“那些交380元的人和我的安排是一模一样的。”

    对此,不难看出这些游客遇三天纯玩团的真相其实就是碰上了低价团,而低价团往往又是变相的购物团,这也再次提醒准备出游的朋友,报团要擦亮眼睛,不要贪图便宜,万一遇到强制消费,也可通过正确渠道维权,比如汪先生最后就选择了报警。

    信息推送

    9月29日至9月30日,南海区普法办、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将联合举办“诚信经营,放心消费”主题学法大赛,参与答题有机会获得微信红包、电影票和千元现金大奖,本次学法活动现金大奖由南天明律师事务所特约赞助,详情请关注“南海普法”、“南海红盾”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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