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8月31日整治3家餐饮企业后,9月11日上午,狮山镇及下辖官窑社会管理处两级查治办对“千亩桃花”项目的违法建筑进行第二阶段拆除。行动总共依法拆除13间违法建筑,面积共计8.7万平方米。 在南国桃园汇江假日花园对面的“千亩桃花”项目区域,许多违法建筑就藏身于郁郁葱葱的园林与水塘景观中。沿着沥青路面一路走过去,春熙园、禅筝堂、徽派镬耳屋、铝型材示范屋、泳池别墅分别映入眼帘,这里的土地违法建设现象已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9月11日,狮山镇、官窑社会管理处两级公安、交警、城管、国土、综治维稳、司法、消防、安监共出动500人,分组同步行动,每个整治点都安排多台钩机待命。随着执法部门一声令下,整装待命的钩机纷纷启动,将“千亩桃花”项目区域的违法建筑一一拆除。截至目前,“千亩桃花”项目内八成违建物已被拆除。 据了解,执法部门前期与业主多次约谈,部分业主非常配合政府工作,已对部分建筑及附属设施进行自拆。“鉴于在前期约谈中少数业主的物品还未搬离完毕,于是我们决定采取人性化执法,给予业主一定时间进行自拆。如未按规定时间自拆,我们将在9月28日依法实施强拆。”狮山镇官窑社会管理处查治办副主任区国深表示。 “违法建设终究会付出巨大的代价,不要心存侥幸。及早发现、快速拆除是最佳办法。”狮山镇副镇长、镇查治办主任麦永维表示。 连日来,狮山镇扎实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着力加速推进“千亩桃花”项目违建整治工作,以“啃硬骨头”的精神打响查治“两违”攻坚战。此后还将在违建原区域进行复绿工程,积极推进南国桃园片区的综合提升改造。 ■链接打击违建小知识 1、违法建设强制拆除程序 《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规定了强制拆除程序,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镇政府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在依法履行公告、催告等程序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责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依法强制拆除。2、发现违建可拨12345举报 对于违法建设,可不是拆除就完,还可能面临不予登记甚至罚款的后果。 《办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可通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镇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的信箱、电子邮箱和全市统一的电话投诉、举报违法建设行为。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镇人民政府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有明确投诉、举报人的,受理机关应当将受理情况告知投诉、举报人。 违法建设不仅存在安全隐患,也不利于城乡土地的规划、建设与管理。遇到违法建设行为,佛山市民可拨打0757-12345进行举报! 撰文/摄影 梁凤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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