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佛高区核心区狮山镇召开省级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先行点大会,即日起将针对“三小”场所、出租屋等进行地毯式排查整治,争取在8月12日前完成镇级先行点单位自行整治工作。 创建5个消防区域示范点 大会上,狮山镇消防办主任饶开云首先向大家解读了《狮山镇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镇级先行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指出,狮山镇将按照“1+4”模式,即在辖区内划出涵盖验收考核四类场所的5个区域(镇级1个,管理处级4个),作为先行点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公共场所、工业建筑的整治,完善市政消火栓、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等基础设施、设备和制度建设,坚持先行点示范、再全面铺开,用典型引路的方法,稳步推进省级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 会议透露,狮山镇将在8月4日前完成先行示范点动员部署会议,并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平台和信息平台大力宣传,有力营造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创建先行点活动氛围。在动员会议召开后,各经营单位迅速开展自查自纠进行整治,争取在两周内即8月12日前完成镇级先行点自行整治工作,8月20日前完成各社会管理处先行点整治工作,并于9月1日前全面铺开。 针对先行示范点开展培训 为推动辖区消防工作出精品、创示范、显成效,狮山镇消防办选取兴业北路、桃园路至银狮路两侧的“三小”场所、出租屋、公共场所、工业建筑,指导创建消防安全整治示范点。“很愿意加入镇级第一批先行示范点的行列,不仅会有一些消防培训,而且还有工作人员专门指导。”广东石川重工有限公司负责人蓝敬芳表示。而其他110家“三小”场所的负责人也纷纷表示,将积极配合消防办的检查,并根据标准作出整改,做出一个好的样板给大家参考。 会上,第三方消防培训公司针对先行点整治工作进行培训,重点介绍了示范点的功能设置,并详细讲解了出租屋等四类场所的消防安全标准。狮山镇消防办要求各单位,要充分借鉴出租屋示范点的经验做法,结合自身实际,对照要求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加强日常消防巡查工作,对各类记录、档案加以规范整理,做好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强化人员培训和消防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创造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最后,狮山镇党委委员杨惠强要求,各职能单位要加强督导,组织发动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普查火灾隐患,进一步提升辖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树立行业先进示范标杆,并逐步拓宽以点带面,真正做到全镇动员、全民参与、全社会支持。 消防知多D(一) “三小”场所检查标准 1.不得违规住人,若在“三小”场所中设置住宿场所应符合《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技术要求》5.1、5.2条要求; 2.安全出口设置要符合《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技术要求》4.6、4.7条要求; 3.楼梯间形式要符合《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技术要求》5.3、5.4条要求; 4.严禁堵塞、占用、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5.设置人员住宿的“三小”场所的外窗、阳台上的防盗网要设置紧急逃生口,二层(含二层)以上紧急逃生口要设置逃生缓降器、消防逃生梯或辅助爬梯等辅助疏散逃生设施; 6.场所内要配置消防应急照明并按要求安装; 7.设置值班室、住宿场所以及其建筑面积超过20㎡的“三小”场所要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8.按每75㎡配备4kgABC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每个配置点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建筑面积不足75㎡的按75㎡配备; 9.符合条件的场所应按《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技术要求》第6.5、6.6条要求设置简易喷淋和消防卷盘、轻便消防水龙; 10.场所内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能正常运作或使用; 11.不得存放、使用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物品及火灾危险性为丙类的液体; 12.除餐饮经营性场所外,厨房、浴室不得存放装载量超过相当于2个15kg的液化石油气瓶; 13.餐饮经营性场所存储液化石油气超过30kg,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并设置储瓶间; 14.电气线路不得私拉乱接,电气设备使用要规范; 15.要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 16.员工熟悉报火警基本内容和要求、懂得使用场所内灭火器材、掌握逃生自救、疏散技能。 撰文/摄影 李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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