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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6月1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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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燃气使用安全及应急措施(一)

    【燃气灶具和热水器安全使用常识】

    1.用户购买的燃气具要注意是否与管道气气源相匹配,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是不同的气源,两种所源的燃气具绝对不能交替使用。

    2.选购灶具请认明和选择带有熄火保护装置的安全型灶具,选购嵌入式燃气灶必须带有熄火保护装置。

    3.燃气灶具、热水器也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且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中。

    4.胶管建议每2年更换一次,胶管长度不超过2米,发现胶管破损、老化必须立即更换。

    5.使用燃气灶具时,要有人照看,防止炉火被溢出的汤水或风扑灭,造成漏气。

    6.要定期清理灶具火盖上的火孔及炉火,防止堵塞。

    7.发现点火器的放电频率明显变低(即听到放电时产生的啪啪声很慢时)应更换电池。

    8.燃气灶具和热水器一旦出现漏气故障,应停止使用,联系灶具厂家进行维修。

    9.国家规定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具报废年限为8年。

    【管道天然气的安全使用常识】

    1.除事故应急救援紧急情况外,不得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

    2.不得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3.不得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

    4.不得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

    5.不得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存储燃气。

    6.不得盗用燃气。

    7.不得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

    8.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9.不能将管道气和瓶装气混用。

    10.天然气灶具、气表、热水器周围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1.燃气器每次使用后,将表前阀门、灶前阀门、燃气具开关扳到关闭位置。

    12.如果长期外出,用户应关闭表前阀、灶前阀;在恢复使用前,应仔细检查燃气设施是否漏气,确认不漏气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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