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是感恩节,近年来“感恩”这个词被频频提起。而在日常生活中,也有许多值得我们感恩的事物,其中最常见的,也许是感恩别人对我们的帮助。 我们从小就被教育要乐于助人。然而随着一些“扶人被讹”、“好人流血又流泪”等新闻出现,人们开始对帮助别人有了顾虑。 “谢谢你!”、“没关系,举手之劳而已。”每当受到感谢,我们都习惯用轻描淡写的谦虚回应,但在实际生活中,有时哪怕只是帮个小 忙,也不见得如举手投足般简单。帮还是不帮?如果你在 各路媒体大V的评论中感到迷茫,何不先放下手 机,看看一众街坊分享的“助人那些事”。 帮人重要 但尊重当事人也很重要 ●讲述人:长虹岭工业园蒲公英驿站社工徐佩雯 “我们的主要工作,是帮助园区内小企业、小作坊的女工及其家庭。我们会了解她们的需求和困难,再协助她们链接相关资源。”说起自己的工作,徐佩雯这样介绍道,尽管帮助别人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她坦承,有时这种帮助的结果未必尽如人意。 “比如我跟进的一对夫妇,夫妻矛盾很尖锐,丈夫经常出差,现在还闹着要离婚。而妻子流产后,还要照顾另一个孩子,生活压力很大。为此我们跟进帮扶过很长时间,他们也曾一同参加我们的夫妻课程,当时看到他们两人都有改变的意愿,我们真的很欣慰,但从最近走访的情况来看,我们试图挽救这段婚姻的效果并不理想。”徐佩雯说道。 尽管如此,徐佩雯并未感到灰心,“婚姻始终是夫妻之间的问题,无论最终会走向哪里,我们都应当尊重他们两人的选择。不过虽然如此,我也会选择继续帮助他们,比如帮助妻子流产后的身体恢复等。在我看来,帮人固然好,但首先应当尊重当事人。” 曾不被理解 但助人初心从未改变 ●讲述人:塘中社区楼长社工陈洁莹 笔者每次遇到塘中社区的楼长社工们,不是在整理资料,就是在社区活动现场忙得不可开交。他们积极向上、乐于助人,得到塘中社区居民满口称赞。不过参与塘中楼长项目的社工陈洁莹知道,这群热心肠的楼长们也曾遭遇质疑。 塘中社区很多小区楼房比较旧,没有物业公司打理,于是就实施楼长项目,每栋楼选出一位楼长,为大家服务。“我们之前做过调查,发现在这些旧式居民区内,这些居民们连坏个光管都不知道找谁,而且楼道卫生很差,邻里之间也经常为了门口的垃圾、卫生问题而争吵,严重影响了邻里之间的关系。如果选了楼长,那么这些问题就由楼长处理并统一安排协调,居民们也会省心很多。”陈洁莹说道。 然而许多居民起初对此都不理解,认为十几年都这样过来了,何必多次一举。“当时真的不相信有这么好的事情,就是觉得楼长肯定从中拿好处,一旦我们同意了,就会让我们出份子钱,所以很多人都坚决反对选楼长。”住在兴祥中邨的劳小姐说。 不过楼长依然不断为大家排忧解难。通厕所、修水龙头、打扫卫生……事无巨细他们都认真去做,且没有收大家一分钱。这样的默默付出终于打动了大家,纷纷表示支持楼长的工作,并接受楼长的安排。 如今,每次社区组织活动,居民都很积极参与,而每次楼长会议,大家都非常感谢第一批楼长能够以身示范,让大家过的生活更加舒心、幸福。“当时的误会想起来确实心酸,好在守得云开见月明,我们乐于助人的初心一直没有改变。”陈洁莹表示。 热心反被误会热情大打折扣 ●讲述人:居民邱女士 家住狮山城区的邱女士,平日就是个热心人,尤其是女儿上小学后,班里的大小事务都揽来做,所以她也很积极的加入了班级家委会。开学前后,无论提前去学校打扫教室卫生,还是收集班费、购买学习用品等,邱女士一直是学校老师的好帮手。 然而最近邱女士却有些反常,再也不过问班里的事情。笔者询问后才得知,原来之前,学生们要买练习册,由邱女士统一采购。当时邱女士想,这种练习册在附近的店里就有,不仅可以现场验货保障质量,即便出了问题也便于更换,于是就选择了一家相熟的店铺购买。 没想到的是,事后有人发现,邱女士的采购价格比网店卖的要贵一点,于是怀疑她趁机从中牟利。邱女士很生气,又觉得很冤,为了自证清白,便把收据拍照发上家长群里,但仍有人认为她与店铺老板很熟,账面的数字有可能造假。 最终经过学校的调节,这件事逐渐平息,事后邱女士也做了反思,当初应该询问大家的意见,征求大家同意后再去购买,但仍然觉得十分委屈,这件事也让邱女士参与班级事务的热情大打折扣。 换个地方 依然发光发亮 ●讲述人:义工萍姨 萍姨是一名社区义工,经常在各种活动中帮忙。在一次演出活动中,由于还缺一个节目主持人,有人推荐她来担任,萍姨爽快地答应,然而当她在索要节目单时,却与一名工作人员起了口角,双方争持不下。 萍姨告诉笔者,自己为了这场活动,一有空就背主持词,在服饰、妆容等方面也下了不少功夫,而且还从多处了解活动的背景,谁知却遇到这样的事情,可对方不但不领情,还是这般态度,心里不免觉得不舒服。“就当是这位工作人员遇到不顺心的事吧。”萍姨在心中安慰自己,并继续做好自己的工作。谁料,一切都准备的差不多了,却临时把她换了下来,邀请其他人担任主持。 萍姨了解情况后,原来是有人投诉说她的工作没做好,节目单到现在还没有拿到手。“当时真是气不打一处来,很生气。既然这个地方不开心,那就换个地方吧。”萍姨说,从那以后,萍姨就很少参与那边的活动了,而在其它地方,她依然是那个满面笑容、乐于助人的萍姨。 牢记使命 帮助别人不纠结 ●讲述人:小塘派出所民警李伟洪 在小塘派出所,有一位从警近30年的老民警。他叫李伟洪,他说帮助别人渡过难关是他从警最为自豪的事情。由于工作的关系,李伟洪在工作中不时会遇到上门求助的人,当中不少是声称自己没钱了,希望能讨一点回家的路费。这时李伟洪经常会自掏腰包伸出援手。他的想法很简单,那就是:只要自己力所能及,只要是合法,能帮助别人的就会帮。 “印象比较深刻的一次是在2001年,当时我在桂城工作,突然接到一个女人的电话,大意是说她之前在南海某鞋厂认识了个男朋友,结果意外怀孕后男方却因病而离开了她。现在她怀着孩子,没法工作,又因为怕在乡亲特别是父母面前丢脸,也不敢回老家,眼下钱都花光了,自己不知道该怎么办。实在没办法了,只好打电话来派出所求助。” 由于听到该女子有轻生的想法,李伟洪先在电话里稳定她的情绪,并要求她尽快到派出所。“来到派出所后,我详细了解了她的情况,当听到她是茂名人时,我说这就很简单嘛,茂名又不远,先回家,其它事情以后再想办法,接着我就从钱包里掏了点钱给她当路费,随后她就离开了。”李伟洪说。 那在求助的人当中,有没有骗子?李伟洪坦言,这也许很难避免,但自己不会纠结这些,“陌生人来跟你讨钱,会怀疑对方是骗子,这是人之常情。所以一般这种情况,我不会给太多,最多一百几十,如果是真的,那就能帮人,如果是假的,损失我也能承受。真的感觉不可信,就少给一些,起码自己良心过得去,日后如果骗子也良心发现,想必也会感到内疚。” 笔者手记 帮助别人是我们的选择 在策划这个选题时,我一直在思考,帮助别人的要义是什么?是热情、慷慨、奉献还是别的?而在看完街坊们分享的故事后,我觉得答案应当是选择。 著名电影《发条橙》有一句台词,“良善是从内心散发出来,是自由选择。”意思就是真正的善良,不仅仅是尽义务,而应当是我们选择去做好事。 通过街坊们的故事,我们明白了有时即便心怀善念,也未必能一帆风顺,不过也不妨将这视作生活对我们的考验,也正因为要经历这些考验,帮助别人才值得我们去颂扬。也许真正的乐于助人,不是张嘴就来的义不容辞,而是在计较、顾虑、纠结后,仍然选择伸出我们的手。 法律观点 做好事被讹有权要求经济赔偿 近年来,一些好人“流血又流泪”的报道不时见诸媒体,在吸引社会关注的同时,也让不少人产生了“好人难做”的想法。值得庆幸的是,今年10月,中国的“好人法”正式开始实施,有望为善意助人者提供更多法律保障。 其实中国“好人法”并非一部单独的法律,而是今年3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84条。当中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按照相关司法解释,善意施救者如具备三个要件,就可以依据本条规定,免除民事责任。三个要件分别为:第一,行为人为善意救助者,即具有救助他人的善意;第二,行为人实施了救助行为,在他人处于危难或困境中时,采取了紧急救助措施;第三,善意救助者的救助行为不当,造成了被救助者的损害。 当然,有法律人士指出,这不等于救人就完全不用负责任,比如法律中说的紧急救助行为,是指通常所说的基于自愿的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而不是专业救助行为;其次如果损害的发生是因紧急救助之前或之后的救助人行为造成的,则不能适用本条法律规定予以免责。 其实相对于救助中造成伤害,许多人更关心做好事被讹的问题。对此狮山司法所工作人员表示,遇到类似扶不扶等问题时,一般人可以通过拍照、录像或报警等方式保护自己,万一真的被对方讹诈,被讹诈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除了赔礼道歉外,还可以根据律师费、交通费、诉讼费等维权支出,要求对方进行经济赔偿。 不过该名工作人员也表示,这类诉讼中往往会涉及侵权责任认定的问题,而在法律中,侵权责任认定包括了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过错四大要件,一般人往往难以理清,因此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建议及时向律师等专业人士求助。 策划/统筹郭炜撰文/郭炜李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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