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河涌治理,除了打击企业非法排污、建设污水管网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也是重要一环。2月24日,小塘管理处结合环保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要求,对狮南片违规养猪场实行强制清拆。本次行动清拆猪场3户,涉及猪只220头,拆除棚舍面积1000平方米。 据介绍,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一些外来养猪户陆续涌入狮南长坑大长洞一带违规搭建猪舍养猪,并且将猪场废弃物随处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严重影响群众的日常生活。小塘管理处以及村委会工作人员反复劝说违规养猪场搬迁,并张贴限期关停通知书,但收效甚微。 按照现行的政策,对于新开办的养殖场,限养区内将有严格的环保准入门槛,意在控制禽畜养殖业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对处于限养区内的养殖场,如果不能按照环保标准进行改造升级,必须关停或者搬迁。而对于这部分禽畜养殖户积极配合政府关停养殖场后,出现生活困难的,政府将采取一定的措施予以补贴。 ●相关链接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雨污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贮存设施,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但已经委托他人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设。 相关条例对畜禽养殖废弃物排放作出了严格规定,要求向环境排放经过处理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畜禽养殖废弃物未经处理,不得直接向环境排放。染疫畜禽以及染疫畜禽排泄物、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尸体等病害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深埋、化制、焚烧等无害化处理。 撰文/摄影 何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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