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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抵押 还能租住吗?

来源:珠江时报2023年07月11日    

    南海普法

    ■普法案例

    小李租住了小明名下的一套房屋,租期为5年。小李租房一年后,小明向银行贷款100万元,将该房屋抵押给银行。得知情况后,小李十分担心,害怕租期内无法继续在该套房屋居住。那么,房屋被抵押后,会对承租人产生影响吗?

    ■部门说法

    桂城街道普法办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规定,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此规定要求在抵押权设立之前,房屋已经被承租人实际占有,也就是说租客

    已经实际住进房屋之内。如果租赁合同签订后租客没有住进房屋中,那么在设定抵押时,抵押权人很难知晓租赁关系的存在。此种情形下,租赁权人主张在先成立的租赁关系优先于后设立的抵押权,显然对抵押权人不公平。而除了房屋等不动产租赁需要满足此条件,其他动产适用这一规则时也要求承租人实际占有所租赁的财产。

    案例中,小明先将房屋租给小李,后来才将房屋抵押给银行,此时小李已实际居住在房屋内。因此,小李的租赁权先于银行的抵押权,后设立的抵押权不能对抗小李的租赁权。小李可以继续承租该房屋,不受银行抵押权的影响。

    整理/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原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