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被认定工伤,如何合法合理获得最多赔偿?
职员突成“植物人”,不被认定为工伤,法援律师调整策略,助其受偿超21倍

■法援律师、广东循理律师事务所律师梁丽云。(通讯员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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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被认定工伤,如何合法合理获得最多赔偿?2020年,张某因高强度工作,突变“植物人”,急需用钱治疗时,却被劳动部门告知不会被认定为工伤,只能拿到较低的病假工资。法援律师、广东循理律师事务所律师梁丽云介入后,改变策略,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最终公司同意调解方案,张某拿到超病假工资21倍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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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是某公司仓管员,因家中经济压力大,便在下班后到某工厂做兼职。2020年6月,他突感身体不适,但仍坚持到下午5时才自行就医,谁知一病不起,成了“植物人”。张某住院期间,公司停发了张某工资,而张某兼职的工厂表示,张某并非因工作受伤,因此不愿承担任何责任。
眼看家中经济支柱倒下,张某妻子求助南海区法律援助处。因张某的情况符合经济困难标准,南海法援处受理张某妻子的申请,并指派广东循理律师事务所律师梁丽云。接受指派的梁丽云,随即和张某妻子沟通,对本案相关细节信息进行分析。
“张某实际工作超过了20年,可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最长24个月的医疗期。”梁丽云说,“但是张某发病并非在公司或工厂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劳动部门告知不会被认定为工伤。”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等规定,梁丽云计算,即使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公司发放病假工资至2020年8月,也只有2752元,“对张某来说,是杯水车薪。”
“必须为张某争取到最现实的资金帮助,而且越多越好。”看着陷入困境的张某家庭,梁丽云提了第一次法律建议,利用时间点争取工伤认定,看看是否能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及伤残津贴,这笔钱超过5万元,能缓解张某医疗费不足的困局。
2020年10月,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已经筹划解散注销。此时,张某的工伤认定就要出结果了,如果不服就要走行政诉讼程序,但可能一审还没判决,公司就注销了。
“如果行政判决不支持张某构成工伤,张某仍然无法获得更多赔偿。如果公司进入破产清算,但是经济补偿金不能参与优先受偿,风险也很大。”梁丽云多番考虑,将可能出现的结果都过了一遍,当即改变策略,放弃工伤认定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
“考虑到这是张某最后一次能从公司拿到补偿,即使是10000元也意义重大,所以我跟张某妻子说明了缘由,最终张某妻子同意重启劳动仲裁申请。”梁丽云说。
随后,梁丽云为张某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病假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共计99949.52元,争取在某公司注销或者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之前获得全额受偿。公司并无异议,只因严重资不抵债,所以提议打五折执行。
“为最大限度保障张某的权益,我向公司提出,赔付金额增加至63000元,并且要以劳动仲裁委出具的仲裁调解书结案,保障张某最终能全额受偿的权利。”梁丽云说。
2020年12月7日,梁丽云代理张某与公司签订了调解协议,由劳动仲裁委出具了仲裁调解书,次日公司将63000元全额支付给张某妻子,本案办理完结。
》法援处点评
本案中,承办律师根据张某的情况,适时提出两个峰回路转的法律建议,最终使得张某及家属受偿额从原请求病假工资2752元变为63000元。承办律师审时度势地根据事实变化而适用更为有利的劳动法律法规,从而为受援人争取更多的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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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法律援助处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北路4号
联系方式:86320148
文/珠江时报记者程虹通讯员南司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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