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智能停车管理系统8月投用
实施智能化收费 提高车位周转率
珠江时报讯(记者/区辉成)《佛山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将于8月1日起施行。昨日,佛山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上线佛山电台民生节目,解读停车管理新规。据介绍,目前全市约2.1万个路内停车泊位已实施智能化收费,停车泊位的周转率明显提高,车位使用效率提升到原来的4倍。
市交通运输局城市道路建设科副科长李景钊介绍,佛山市停车场管理系统主要起到收集停车场信息,加强对停车场管理者监管的作用。下一步,系统将充分利用数据资源,进行大数据分析,为市民提供车位查询、停车诱导、停车缴费等服务,方便市民一站式解决停车问题。
为配合系统的投入使用,相关部门要求今年8月1日前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应在年底前完成基本信息登记和动态实时停车数据接入。8月1日后投入使用的,应在投入使用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接入系统。
“我们鼓励学校、医院等停车位需求较大的单位,通过内部挖潜,增建立体式停车场等举措,增加车位有效供给,在学校周边路段划出‘临停快走’区域,满足市民接送小孩上下学的需求。”市交通运输局城市道路建设科科长祝贺表示,根据《佛山市停车专项规划》,从2020至2022年,佛山每年计划新增约2万个路外停车泊位,三年新增6万个路外停车泊位。
“目前,全市路内停车泊位12.4万个,约2.1万个已经实施智能化收费。实施智能化收费后,停车泊位的周转率明显提高,车位使用效率提升到原来的4倍。”李景钊介绍。
据介绍,使用道路停车泊位的,应当在允许停放的时段,按道路顺行方向,按规定的车辆类型停放车辆,不符合机动车停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0元罚款。
不过,对于车位经营者而言,车主逃费是最为头疼的事。统计显示,目前佛山路内停车位逃费率约为20%,针对逃费现象,交通部门将尽快建立信用体系。
“我们正在研究停车黑名单制度,计划将恶意逃费的车主和经营管理不佳、屡被投诉的停车场管理者列入黑名单,记录在停车场管理系统。在全市联网的停车场中,列入黑名单的车辆将不能进入,待缴清拖欠的停车费用后,方能移出黑名单。”李景钊表示,“黑名单”还将与全市征信系统对接,进一步增强对个人和企业的惩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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