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篇——
分户后该如何证明亲子关系
来源:西樵社区报2020年08月27日


南海公证

南海普法
案情回顾
刘先生到南海公证处咨询称他母亲想将其名下的一处房产赠与给他,但在咨询办理该赠与公证的过程中刘先生被告知,需要办理他与其母亲的亲属关系公证,以便日后在税务部门办理减免税费的手续。虽然目前刘先生与母亲在同一个社区中,但分户多年,从户口本上已无法显示是母子关系。这种情况下刘先生需要怎样才能申办母子亲属关系公证?
部门说法
对于刘先生情况,如果他与其母亲曾经是同一个户口,可以尝试到当地的社区居委会查询户籍档案,看是否能查询到当年其与母亲为分户时的常住人口登记表,然后可以将该登记表复印出来并提交公证处办理亲属公证。如果因年代久远或资料散失等历史原因无法查找到上述户籍登记表,可以向其母亲了解相关情况,找到当年出生时医院颁发的出生证,如果有出生证,且该证件没有内容上的瑕疵(例如姓名残缺、有误,日期不一致等情况),则可将该证件提供给公证处办理亲属公证;又或者刘先生或者其母亲有工作单位的,也可以由其中一方的单位开具母子关系证明,然后结合户籍地社区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一并递交给公证处申办上述公证。另外,如果刘先生的母亲办领了计生服务证,该服务证也可以作为办理亲属关系公证的一项重要材料。市民如需办理公证业务,可关注“南海公证”公众号进行预约或在线办理,亦可拨打电话86220271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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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8月30日,逢周五到周日,南海区普法办、南海公证处联合举办“不忘为民初心,践行公证使命”主题微信学法大赛,参与游戏答题有机会获得微信红包等丰厚奖品,详情可关注“南海普法”、“南海公证”微信公众号。
整理/珠江时报记者梁艳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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